让司法阳光照进农家
本网记者陈伟 通讯员武学军
近年来,山西省翼城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工作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工作目标,密切联系群众,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不断加大巡回审判和调解工作力度,努力构建“四调联动”工作机制,做到了司法与普法相结合、解决纠纷与方便群众相结合、化解社会矛盾与维护群众权益相结合,走出了一条“人民法院服务群众、群众认同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工作新路子。
审理一案 教育一片
“没有想到你们法官工作这么认真,为了我们老百姓的事这么辛苦!”一位现场群众感慨地说。
2013年10月28日,法院民三庭对两起民事案件在南梁镇庄里村进行了巡回审理,闻讯赶来参加旁听的群众近200人,经过6个多小时的庭审和调解,一起姐夫与小舅子土地承包经营权确认纠纷案和一起姐姐与弟弟法定继承纠纷案圆满结案。
庭上,双方当事人唇枪舌战,争辩激烈。合议庭人员紧紧围绕案件争议的焦点,积极引导当事人举证、质证,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整个庭审活动有条不紊。旁听的群众也是凝神谛听。他们说,不是为了图热闹、看新鲜,关键是看一看法官如何审案,如何调解;学一学遇到类似问题,如何运用法律武器进行维权;听一听众乡邻如何评断是非曲直,扬正气,抑邪气,促进家庭团结、社会和谐。
为了让群众足不出村就能感受到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法院在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推行“深入基层,查明案情,就地解决”和“不拘形式,程序简便,方便诉讼”的审判原则,制定了《关于改进司法作风的九项措施》和《关于加强巡回审判的实施方案》,明确要求民事案件务必到当事人所在地的社区、企业、乡村和案发地进行现场开庭,努力做到解决纠纷与方便群众相结合,审理案件与普法教育相结合,密切联系群众,实现“零距离”的司法服务。为了保证巡回审判工作的顺利开展,法院成立了巡回审判工作领导组,明确了巡回审判的案件范围,下达了巡回审判的工作任务,对下乡巡回审判的工作人员发放工作补助。2013年全院民事审判庭下乡巡回办案87件,现场开展法律咨询3000余人次,现场化解纠纷54件,广大群众亲眼看到了法官审理案件的过程,亲身感受了庭审氛围,同时也被法官严谨细致的工作和为民情怀深深折服,纷纷称赞法院巡回审判办法活、方式好,减少了群众诉累,也让大家享受到了生动精彩的“普法大餐”。
以情感人 融冰化石
“人心都是肉长的,也是我太冲动,让你们费了这么大周折。”双方当事人紧紧握着法官的手激动地说。
2013年12月31日是月底也是年底最后一天。院民一庭法官经过辛勤工作,一起交通事故纠纷案件在当事人所在地南唐乡北史村成功调解。
上午9时,在零下九度的寒冷天气里,民一庭法官在北史村就陈女诉张某的交通事故纠纷案件准时开庭。坐在旁听席上的旁听人员冻的瑟瑟发抖,但巡回法庭开庭程序依然井然有序。庭审之后法官们当即进行调解,陈女情绪激动,拒绝调解,法官和陪审员耐心做其思想工作,把脉问诊分析出陈女拒绝调解的原因是,陈女受伤住院后张某没有到医院看望和安抚,心存怨气;再者是第一次调解时陈女答应调解,但张某声称拿不出钱,致使调解失败,因而陈女对张某的诚意产生疑虑。找到问题的症结后,征得陈女的同意,法官、陪审员、村干部,还有部分热情群众一起来到张某家中。法官即刻到被告张某的家中了解情况,以便弄清张某是不愿意对陈女进行赔偿,还是张某确实存在实际困难。在张某家中没有一件像样的家具和电器,虽然房子是前几年新建的,但一直没有装修,一个有智障的儿子蜷缩在房子一角,只有墙上一幅照片中的两个孩子让这个沉闷的家庭有了一点生机。村主任介绍说,两个孩子都上了大学,一个读大四,一个读大一,他们都很懂事,非常体谅父母,知道父母挣钱不易,还要照顾“哥哥”,所以从来不乱花一分钱,但即使这样,家里的日子依然捉襟见肘。那天,张某是急着给孩子申请助学贷款才发生了交通事故,张某生性木讷,和邻居都很少说话,更不会甜言蜜语。村支部书记接着说,大家也都看到了,他家里就是这个境况,不是他没有诚意,也不是不愿意赔偿,多了他确实拿不出来,就是赔的不多也还要我们大伙给他凑,希望原告能多谅解。众人你一言我一语,做起了调解工作,法官和陪审员也乘热打铁,积极调解,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了调解。
在民事案件审判中,法院不断强化法官调解意识,总结调解工作经验,创新调解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调解在化解社会矛盾方面的作用和优势,努力做到法律与道德伦理力量的结合、法律与乡风民俗力量的结合、法律与群众监督的力量相结合以及庭前、庭中、庭后、判前调解相结合,把调解贯穿于巡回办案始终,力求息诉罢访,案结事了,达到办理案件无发还、无改判、无上诉、无上访的工作目标。2013年,全院审结900件民事案件,调解、撤诉778件,调撤率达到86.11%,比上年度提高了3.31%。审委会委员、民一庭负责人续红萍在巡回办案中,注重以调解化解纠纷,采取分析劝导调、全庭联动调、群众参与调等方法,取得了良好的工作效果,被评为“2013年度绩效考核先进个人”,成为全院法官学习的榜样。
建立机制 四调联动
法院以一切为了群众为出发点,切实建立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构建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和社会调解无缝对接的“四调联动”工作机制,扎扎实实为群众办实事,真真诚诚为群众解忧愁,不搞花架子,不做表面文章,努力将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化解在诉讼之外,实现建设平安乡村、法治乡村的工作目标。
“四调联动”工作机制是指在县委政法委的领导下,充分发挥我们人民法院审判案件规范、引导和监督作用,积极促进法院与政法各部门、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各乡镇政府、社区紧密联系,相互配合,广泛动员和有效整合社会各方面、各行业的调解资源,使法院的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以及社会调解实现无缝对接,形成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机制,有效化解各类社会矛盾。
一是建立定期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法院与相关部门参加的专题会议,加强沟通协调和进行信息通报,总结阶段工作情况,查找存在问题,研究解决“四调联动”工作中存在的困难。
二是设立调解工作室。在法院基层民调指导中心的指导下,在全县十个乡镇和六个社区以及妇联、土地、城建、环保、劳动、交警、卫生等部门设立调解工作室,作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进行联动调解的窗口。
调解工作室的主要职能是,认真做好案件的登记备案工作,对诉讼前的纠纷和受法院委托的案件进行调解,加强对群众进行矛盾纠纷调解解决机制和“四调联动”工作的宣传,引导人民群众就矛盾纠纷先行调解,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诉前。调解工作室由相关部门、各乡镇党委政府组织、司法行政部门以及人民调解委员会派驻,负责开展日常工作,法律业务由我院具体指导。
三是在法院立案庭建立调解组织名册和调解员名册,以便于引导当事人选择合适的调解组织或者调解员调解纠纷。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及时调整调解组织名册和调解员名册。
“四调联动”工作机制建立后,召开了一次联席会议,在法院的指导下,调解工作室已主动或受法院委托化解纠纷40余件,组织培训人民调解员80余人次,为人民群众提供了更多可供选择的纠纷解决方式,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受到了县委和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
民事审判工作与人民群众利益息息相关,任务繁重而艰巨,法院将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工作主线,向兄弟法院学习先进经验,取长补短,不断创新,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责任编辑:陈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