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了《山西省城市公共客运条例(修订草案)》
30.10.2014 12:15
本文来源: 法制办
近年来, 党中央、国务院提出并推进实施“公交优先发展战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将“城市建成区公共交通全覆盖”纳入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将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上升为国家战略。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省公共客运事业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截止2013年底,全省共有公交企业104个、公交车辆10903辆、从业人员28515人、共有营运线路1119条、年运送乘客13.66亿人次。
但随着城市化快速发展,公共客运情况也发生了很大变化,原省人大1995年10月1日公布施行的《山西省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暂行条例》已不能适应我省实际。为切实推进实施“公交优先发展战略”,满足人民群众出行的基本需求,必须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我省城市公共客运法规制度。修订后的《条例(修订草案)》共7章53条,其主要内容一是明确了城市公共客运的属性定位;二是明确了“公交优先发展”的制度保障;三是规定了乘客权益保护;四是突出了安全与应急管理。将公交安全纳入地方性法规规范和调整,在全国属于首家,充分体现和贯彻了李小鹏省长“敬畏生命、敬畏责任、敬畏制度”三个敬畏的重要指示要求,也体现了我省地方立法的鲜明特色。( 法制二处蔡珂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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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0.2014 12:15
在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的讲话
本次常委会会议是依照全国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朝鲜劳动党总书记、国务委员长金正恩会见李鸿忠
新华社平壤7月28日电(记者王宾)7月26日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