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尾随酒驾司机“碰瓷”诈骗
近年来,为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公安机关加大了酒驾查处打击力度,有效震慑和减少了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于此同时,不法分子趁机利用酒驾触犯法律的幌子,抓住酒驾司机花钱消灾,宁人息事的侥幸心理,实施“碰瓷”,部分酒驾司机纷纷上当受骗,需引起各地的高度重视,严加防范。
一、酒驾司机内心发虚,故意碰撞屡屡得手
1、2011年12月16日零时,被害人徐某和朋友在衢州市古镇龙都会夜总会喝酒,后驾驶浙H牌号本田牌小汽车离开。途中,徐某隐约觉得有辆车在后尾随,便加速往古镇冈东村华艺路口转盘方向行驶。在华艺转盘处左转时,后面跟随的一辆旧款皇冠小汽车突然快速冲上来并碰刮了徐某小车右侧外围的倒车镜。徐某见状停车查看,对方车辆内也走出来三名男子,徐某见双方车辆均无损伤,于是打算上车离开。当时,对方驾车司机拦下徐某并称该车是借用的,并以徐某酒后驾车要报警处理来威胁赔钱。徐某于是致电一些朋友前来帮忙解决,对方也打电话纠集了四五名男子赶到现场,一起围住徐某并逼问其如何处理。后在一名河南朋友的协调下,徐某被迫交出1.8万元给对方几名男子,才被允许离开现场。事后,徐某隐约觉得对方有蓄意敲诈的嫌疑,便报警处理。不久,接报的公安人员在古镇车站银都宾馆停车场处抓获阿强、林某有等七人,并当场缴获上述作案车辆两辆等物。案发后,七名被告共退赔徐某1.8万元。
2、2013年1月10日,青岛市黄岛警方经过缜密侦查,成功打掉一个利用碰瓷制造交通事故进行敲诈勒索的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4名,后被黄岛警方刑拘。 2011年12月8日晚,开发区市民李某驾车出去接朋友,当驾车行驶至太行山路某路口左拐弯时,一辆福特嘉年华轿车突然从左侧强行超车,并与李某驾驶的车辆发生刮蹭。“对方从车上下来四个人直奔我的车过来。我当时挺害怕,因为之前喝了一杯啤酒,但还是心理发虚,心想万一被警察抓了可能就要拘留。 ”车主李某说,“当时我就想私了,反正就是刮了一下,也没什么大不了的,花不了多少钱。 ”随后,李某下车和对方协商私了,但是车主张某开口就索要1.2万元赔偿。 “对方看出我喝了酒,要敲诈我,我不同意就想逃跑。 ”李某说,“他们追上我之后,还把我一顿揍,最后他们报了警。 ”接到报警后,黄岛公安分局交警大队迅速出警,张某指认李某酒后驾车造成事故并试图逃逸,李某则指控张某敲诈勒索。黄岛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在后续调查中,尤其是在对询问双方当事人时,民警发现张某一方反应反常,一般事故发生后,车主都会关注自己的车有无损失或人员有无受伤,可据当事人反映,福特轿车上的人在事故发生后立即过来质问李某,而且张口就索要大额赔偿。在随后的调查中,张某等人也一直持这种态度并紧紧抓住李某喝酒的这一情况向其索要赔偿。随后,民警又调取了该路口的监控录像,经过反复观看分析录像,民警认为这很可能是一个蓄意谋划的“碰瓷”事故。“当时李某驾车按照信号正常左拐,这时,福特轿车突然从后面加速超车,故意与其发生了碰撞。 ”民警综合几段监控录像发现,在事故发生前,福特轿车就一直尾随李某的车。
二、酒驾司机心存侥幸,不法分子趁机诈骗
2012年年7月的一天早晨,刘某开着一辆租来的黑色伊兰特轿车去朋友家,路上撞到了一辆红色出租车尾部。刘某心里很清楚自己撞上别人的车,肯定是自己负全责。但在查看车损情况的过程中,刘某闻到司机身上有酒味,当即指出对方酒驾,没想到司机立即请求其不要报警,并赔偿了刘某6000元。
这次事件以后,刘某开始想入非非,与酒驾出租车司机发生交通事故,如果提出报警,对方肯定十分害怕,一定会通过赔钱的方式息事宁人。
7月的一天清晨,刘某决定“小试身手”,在长春路一家饭店门口等候,当看见一名脸很红好像喝了酒的出租车司机从饭店里出来时,刘某立即驾车跟上,并故意撞击出租车后侧制造了一场交通事故。“你是不是喝酒了?私了还是报警?”听到刘某扬言报警后,司机不断向刘某道歉并拿出900元钱交给刘某。
此后,刘某如法炮制,敲诈勒索多名出租车司机800元到6000元不等。警方初步查明,截至被抓获时,刘某共得赃款2万多元,供个人挥霍。
三、防范提醒
积极倡导酒后代驾服务,推崇全新的“酒文化”。发达国家,发达城市,酒后代驾已经成为习惯,建议有条件的酒店提供“酒后代驾”有偿服务,在酒店、酒吧场所可以提供代驾名单、联系电话,一旦需要,一个电话,代驾的驾驶人就可召之即来,将饮酒后的人和车送回家。这样可防止事故发生,保证他人生命安全;依托出租公司、汽车租赁公司发展“酒后代驾”新兴行业,为酒后禁驾工作的开展提供有力保证条件。
公安机关全面加强酒后驾车监管力度,严查严控,切实从根本上杜绝醉酒驾驶的根源,才是防治此类针对酒驾司机 “尾随碰撞”的诈骗事件,同时也是提升交通安全、社会安全的必由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