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八种非法集资诈骗

27.06.2014  11:27
 

近期,非法集资诈骗犯罪案件频发,警方提示以下八种活动可能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集资诈骗犯罪,请广大群众提高警惕。

一、不具有房产销售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房产销售为主要目的,以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约定回购、销售房产份额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

二、以代种植(养殖)、租种植(养殖)、联合种植(养殖)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

三、不具有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为主要目的,以商品回购、寄存代售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

四、不具有发行股票、债券的真实内容,以虚假转让股权、发售虚构债券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

五、不具有募集基金的真实内容,以假借境外基金、发售虚构基金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

六、不具有销售保险的真实内容,以假冒保险公司、伪造保险单据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

七、以投资入股的方式非法吸收资金;

八、以委托理财的方式非法吸收资金;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实施上述行为,涉嫌集资诈骗犯罪。请广大群众合法理财,谨防受骗。任何投资都有风险,不要误听误信低风险高回报的宣传。如发现从事非法集资活动的单位或人员,请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2022年8月政府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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