触目惊心! 交警公布醉驾案例 血的教训发人深省
单方事故
8月7日晚11时20分许,44岁的襄汾男子续某驾车沿东中环由北向南行驶至南内环街东延路口右转弯时,与道路中心隔离设施发生碰撞,造成续某当场死亡,车辆损坏。经检测,续某每百毫升血液含193.4毫克酒精。交警部门认定,续某对这起事故负全部责任。4月16日01时5分,31岁的我市人马某驾驶马自达轿车沿建设路由南向北行驶至顶好市场门前路段时,与路中心隔离围挡发生碰撞,造成马某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车辆受损。经检测,马某每百毫升血液中含有215.44毫克酒精,属醉酒驾驶。交警部门认定,马某对事故负全部责任。9月17日晚9时25分,43岁的我市人赵某驾驶宝来轿车沿北中环由西向东行驶到杏花岭区机车医院路段时,碰撞路南路灯杆及绿化带,造成其本人死亡,车辆、路灯杆及绿化带损坏。经检验,赵某每百毫升血液中含有220毫克酒精,属醉酒驾驶,对事故负全部责任。
冲到沟里
6月15日晚10时,持有 A2 驾照的32岁阳曲人郝某,开着思威轿车拉着3位朋友,沿阳兴大道由北向南行驶至阳曲镇前山村路段时,与中心隔离护栏碰撞后致车辆失控冲入道路西侧沟内,造成车辆损坏,郝某及乘车人40岁的王某、43岁的魏某受伤,而44岁的郑某则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经检测,郝某每百毫升血液中含有178.88毫克酒精,属醉酒驾驶。交警部门认定,郝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死者郑某、伤者王某、魏某无责任。
撞上货车
9月21日3时55分许,持有 A2 驾照的我市36岁男子张某,驾驶思域牌小轿车沿大同路由北向南行驶至太钢西门路段时,碰撞了清徐人郝某停放在道路西侧的重型半挂货车的挂车尾部。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张某受伤,张某的同车人毕某因抢救无效于次日死亡。经检测,张某每百毫升血液中含有289.33毫克酒精,属醉酒驾车。
经交警部门认定,张某醉酒驾驶负事故的主要责任,而郝某违反了“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之规定,负事故的次要责任,毕某无责任。
撞了还跑
2月14日中午1时29分许,41岁的我市人谢某驾驶轩逸轿车在杜儿坪葡萄苑小区内与他人驾驶的五菱牌小客车发生碰撞后未停车,又驾车直接驶出小区,沿杜儿坪街向西逃逸至化工小区路口右转弯时碰撞道路西侧路灯杆后翻车,谢某经抢救无效死亡。经检测,谢某每百毫升血液中竟含有高达503毫克的酒精,是醉酒驾驶标准的6倍还多,可谓烂醉如泥。交警认定,谢某对这起事故负全部责任,最初的碰撞事故则另案处理。
一车五命
8月31日2时10分许,20岁的交城男子刘某,驾驶桑塔纳轿车沿滨河西路由南向北行驶至柴村铁道桥下时碰撞铁道桥桥墩,事故造成刘某、乘车男子武某及车上的3名女子,李某、游某和韩某当场死亡。经检测,刘某每百毫升血液中含有140.63毫克酒精,属醉酒驾驶。
交警部门认定,刘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4名死者无责任。
切莫酒驾
交警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纵观这7起事故,大多发生在路面及照明条件较好的情况下。可以说,如果不是驾车人大量饮酒,处于醉酒状态,这些悲剧本不该发生。今年前11个月,我市交警部门共查处酒驾3022起,其中饮酒后驾驶2679起,醉酒驾驶343起。被查获的饮酒后驾驶者,均受到了罚款1000元,记12分,吊扣驾照半年的处罚,而醉驾者均已被刑事立案。从查处数据看,尽管严厉打击酒驾的行动已持续了数年,且醉驾行为也已被列入刑事犯罪,但仍有部分人心存侥幸,铤而走险。
需知,区区两三百字便可写明的事故,背后是血淋淋的教训和亲人无尽的悲痛。因此,请您不但要牢记喝酒不开车的基本原则,还要在发现亲朋酒驾时主动制止,避免悲剧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