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八次会议
10月28日至29日,襄阳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八次会议。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君正,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谢豪斌,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罗琼玖分别主持会议。
会议审议并批准了2013年襄阳市本级财政决算,审议并同意将襄州住房公积金办事大厅购置经费列入2014年襄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经费预算,审议并通过《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区园林绿化的决议》、《关于全市旅游发展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襄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以及人事免职议案。会议对全市旅游发展情况开展了专题询问。
王君正指出,刚刚闭幕的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行了科学系统的部署。市人大常委会要以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统领全局,既要从整体上把握,又要注意抓住重点,深刻领会全会的基本内容和实质精神,准确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正确认识和处理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关系;准确把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准确把握法治建设的基本原则;准确把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布局;准确把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点任务;准确把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新部署,坚决破除束缚法制建设的体制机制障碍。
王君正指出,地方人大作为国家权力机关,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具有重大责任和光荣使命,在用四中全会精神统领工作全局中,要注意做到强化政治意识、强化辩证思维、强化责任担当、强化抓机遇的能力,自觉在推进依法治国实践中创新人大工作,提升人大工作水平,开创人大工作新境界。
王君正强调,要围绕汉江流域中心城市建设总目标,行使好重大事项决定权;要围绕推动工作落实,行使好人大监督权;要围绕激励公务人员争做“两为”干部,行使好人事任免权;要抓住“依法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契机,加快推进法治城市建设进程,积极做好行使地方立法权的准备工作,为提高立法质量奠定坚实基础;
要创新法治城市建设监督机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为营造全民守法良好氛围出力尽职,夯实法治城市建设的社会基础,不断提升襄阳民主法治建设的整体水平。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全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始终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风貌,始终保持永不懈怠的状态,始终保持改革创新的劲头,全面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依法履职水平。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常全华、王代全、李肃清、李玉芳,秘书长李传寨和委员共33人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王兆民,市委常委、秘书长岳兴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直有关单位和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列席会议。本次会议还邀请了9名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责任编辑: 刘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