褚艳芳:建议修订《电力法》提升依法治电水平
14.03.2015 12:02
本文来源: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人民网北京3月13日电 (记者 陈曦)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的四川团代表褚艳芳在谈到现行的《电力法》时说,现行的《电力法》从颁布到现在已过去近20年了。20年来,社会各方面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现行的《电力法》已不适应近十年来电力改革开放和电力市场变化等情况,建议对现行《电力法》进行修订。
褚艳芳说,我国现行的《电力法》系我国第一部电力法律,《电力法》在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促进电力发展,解决“停三开四”(停电三天,供电四天)电力供应严重短缺问题,规范供用电双方权利义务和各级人民政府的责任,维护正常供用电秩序,保护电力发展中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起到了不可否定的重要作用。
但是,《电力法》从颁布到现在已过20年,时事发生了重大变迁,很多规定已经不适应当前我国新能源的发展与电力迅猛发展情况,也不适应近十年来电力改革开放和电力市场变化等情况。
她认为现行的《《电力法》其滞后性和不适应性主要体现在:一是经若干次重要电力体制改革,作为立法基础的电力管理体制机制已发生重大变化。二是我国电力工业技术已突飞猛进,颁布近20年的《电力法》已然不能适用技术进步要求。三是《电力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颁布以来从未修订完善,电力执法难、电力设施保护难等问题已成为长期困扰电力发展的顽疾。四是与《电力法》有密切关系的《物权法》、《侵权责任法》等法律已经完善,《电力法》与其他相关法律的不协调性较为突出。
她认为修订现行的《电力法》很有必要。她说,无论是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电力企业及广大电力用户都期盼《电力法》的修改。
责任编辑: 张晓霖本文来源: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14.03.2015 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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