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再“放权”行政审批项目 61项

08.07.2015  19:08

  7月7日,省政府简政放权又有新动作,此次共取消、下放和调整 行政审批 项目等事项61项。同时,省政府要求,对取消的事项不得以任何形式变相审批

  此次取消、下放和调整的61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中,取消和下放14项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等事项,包括劳动防护用品生产经营单位备案、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认定等事项被取消。此外还取消和调整47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取消2项、调整45项),今后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这一审批类别。取消14项政府部门内部审批事项。

  省政府要求,对取消的事项,要防止出现管理真空,不得以任何形式变相审批。对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等事项,要认真做好承接工作,及时制定和公开行政审批流程图,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同时,各部门要加强对基层指导和培训,确保承接落实到位。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的事项,不得面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实施审批,审批部门要严格规范审批行为,明确内部审批的权限、范围、条件、程序、时限等,严格限制自由裁量权。  (李俊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