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日报》:行政审批“瘦身”深化执法公开——30条便民利民措施解读(三)
试行大型群众性活动“一次性许可、即时监管”工作模式
根据《山西省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同一承办者申请年度内预计在相同地点举行相同内容的多场次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公安机关可以一次许可”,大型群众性活动(1000人以上)适用条件为:同一承办者举办的大型群众性活动;同一年度内预计举办的大型群众性活动;同一固定场所内举办的大型群众性活动;内容相同或相近的大型群众性活动。凡符合上述条件,由承办单位依法一次性提出安全许可申请,行政审批处代表市公安局一次性予以安全许可,治安管理支队依据许可内容,即时组织有关力量实施安全监管工作,确保活动安全。
由于此项制度限制条件较多,目前,我市符合该制度的仅有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一处场地。消防审批提速
为更好地服务我市经济发展,市公安局消防支队开展消防行政审批预受理服务、缩短消防行政审批时限、利用网络和短信方式及时向行政审批申请人公开相关行政审批办理结果、减少消防审批条件、合并部分消防审批事项、简化消防审批受理程序,对国家、省级、市级重点建设项目实行“绿色通道”制度,大大提升了消防行政审批效能。
一般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办理时限由法定20个工作日压缩至15个工作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办理时限由法定20个工作日压缩至15个工作日;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由法定15个工作日压缩至10个工作日。
建设工程主体验收合格后内部二次装修(不含使用性质改变)报审时,不再审查规划许可证明文件材料。属于消防设计备案范围的建设工程,在室内装修报审阶段不再审查建筑施工许可证。在实施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时,取消消防产品见证取样检验、装修材料见证取样检验及电气检测等审批条件,减少申报材料。
对具备申报条件的公众聚集场所,当建设单位和使用单位一致时,根据单位申请,实行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和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并办理,分别出具审批文书。
对于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下的办公场所装修工程,不必提交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消防设计文件可采用能真实反映建设工程情形的示意图。对于申请资料不齐全的,可以先予登记接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内容,由申请人在审查过程中予以补齐。
取消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网吧审批更便捷
2015年之前,我市新设立网吧的业务暂时停办。自2015年5月以来,行政审批处本着提升服务效能的精神,将新设立网吧的申报材料由原来的14项减少为8项,审批时限由原来的4个工作日缩短为3个工作日,审批流程由原来依据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改为依据工商营业执照,为广大网吧业主提供了更加高效、便捷的服务。网吧申请者可直接向区县级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区县级公安机关审核验收合格后报送太原市政务审批大厅办理。网吧管理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统的网上申请、表格下载、相关法律法规查询等相关业务统一放置在“太原公安便民服务在线平台”,以规范、简化流程。
另外,今年起全市所有网站实现网上登记备案,网站开办者可登录全国互联网站安全管理服务平台(www.beian.gov.cn)注册登记后按照备案流程填报上传相关资料即可,各分县(市)局通过后台审核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工作。截至目前,全市设有交互式栏目的200余家网站已全部完成备案。
据悉,目前市公安局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办理的事项共8项,包括旅馆业、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集会、游行、示威及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等。自2015年10月“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实行以来,行政审批处主动工作,率先将企业刻制公章纳入“三证合一”工作范围,将刻制公章、公章丢失补制事项的所需材料由原来提供“营业执照”方可办理,变更为提供“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即可办理,此举为企业办证整个过程提速30%,大大提高了办事效率,缩短了审批时间。案件进度网上可查
为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实现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今年5月1日起,省公安厅依托山西公安便民服务在线,以我市公安晋源分局为试点单位,开设网上“案件进度查询”系统,以方便当事人对案件情况进行查询。
在互联网输入http://www.sxgabmfw.gov.cn/site/ajcx/进入“案件进度查询”页面,填写案件编号及报案人手机号,点击查询;收到弹框提醒后,系统自动连接公安系统进行查询;查询成功后会发送短信到报案人手机提醒查询成功;收到短信提醒后,再次登录“案件进度查询”页面可查看查询结果;查询结果包括“立案、拘留、逮捕、起诉”等案件进展情况。
注:此文刊登于9月9日《太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