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将建立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制度

20.01.2016  15:02

  1月15日从省物价局获悉,我省着力加强中介服务收费监管,将建立 行政审批 中介服务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制度。对清理规范后保留为行政审批受理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和纳入政府定价管理及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的中介服务收费,按照部门职责分工分别实行目录清单管理,并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是指各级政府部门开展行政审批时,要求申请人委托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机构(以下统称中介服务机构)开展的作为行政审批受理条件的有偿服务,包括各类技术审查、论证、评估、评价、检验、检测、鉴证、鉴定、证明、咨询、试验等。我省将结合审改部门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清理,全面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审批部门能够通过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解决以及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完成的事项,一律不得设定中介服务并收费;现有或已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一律不得转为中介服务并收费;严禁通过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取费用、扩大收费范围、减少服务内容等变相提高收费标准,严禁相互串通、操纵中介服务市场价格。

        建立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制度。目录清单管理要与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建设社会信用体系等工作结合起来,进行动态调整,真正做到目录清单外无政府定价管理的收费,切实减轻企业负担。(霍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