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14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明年全部取消
11.10.2014 11:28
本文来源: 农业委员会
太原新闻网讯 我省物价、财政部门决定,2015年1月1日起,取消14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取消的14个收费项目分别为:交通部门收取的驾校证件工本费、道路货物运单工本费、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工本费;卫生部门收取的医疗机构校验、评审费和医师资格认定费;人社部门收取的定点医疗机构标牌费和定点医疗零售标牌费、 技工学校 招生录取费;教育部门收取的中考招生录取费、各类成人学校毕业证书费、成人高校预科班收费、成人中专学校推荐生实习班费、硕士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费和学位 论文答辩 费; 五台山风景名胜区 收取的风景资源保护费。
规范3个收费项目:取消公安部门收取的道路事故清障费,按照 国家发改委 、交通运输部规范车辆救援服务收费的规定进行管理;取消公安部门和农机部门收取的机动车喷放大号和喷车门字收费,按照市场原则实行社会化管理;取消公安部门收取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费,按照市场原则实行社会化管理。
本文来源: 农业委员会
11.10.2014 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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