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蒲县水务局蒲县刁口水库工程建设用地预审报批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山西神舟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山西省蒲县水务局(采购人)委托,对其所需蒲县刁口水库工程建设用地预审报批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密封投标。
一.项目名称:蒲县刁口水库工程建设用地预审报批服务项目
二.采购金额:20万
三.项目编号:SZ20150733
四.招标内容:
1、范围包括:蒲县刁口水库工程是一座以工业及生活供水、农业灌溉为主,兼有防洪等综合利用的小型水库,位于蒲县县城南8km的昕水河支流南川河的屯里沟上,坝址以上控制流域面积30.6km2,水库总库容184.67万m3。
2、项目地点:蒲县蒲城镇。
3、计划工期:60个工作日
4、成果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市有关规程及规范要求并通过上级批准。
五.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参加蒲县刁口水库工程建设用地预审报批服务项目的投标人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有关政策法规规定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规划修改项目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和实施操作的能力;
4.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具有规划、测绘或其它相关专业中级(包括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土地规划机构乙级(包括乙级)以上资格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6、投标人中标后,不得将工作分包、转包、外包,不允许转让挂靠单位,以保证工作的专业性、技术性和政策性的贯彻执行;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投标人购买采购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1)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5)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6)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
(7)蒲县人民检察院或单位注册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
以上所有证件,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三套。(并装订成册)
七.招标文件获取
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5年7月24日至2015年8月3日
(北京时间8:30-12:00,15:00-18:00,节假日除外)在蒲县公共资源交易中
心(蒲县昌平大街66号4层)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500(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5年8月13日15时00分
地点:蒲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蒲县昌平大街66号4层)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山西省蒲县水务局
联系地址:山西省蒲县水务局
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18635755222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神舟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太原市平阳南路创业街西口睿鼎国际大厦六层
项目联系人:郭先生联系电话:136536987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