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新理念 落实新要求 奋力争创全省检察工作一流业绩
27.02.2020 22:52
本文来源: 山西省人民检察院
2月27日,省检察院召开全省检察长会议暨全省检察机关疫情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回顾总结2019年工作,安排2020年工作,对当前全省检察机关疫情防控和办案工作作出部署。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景海出席会议并讲话。省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崔国红主持会议,并代表省院党组对各市分院2019年检察业务工作进行逐一点评,肯定取得的成绩,指出需要加强和改进的方面。
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高检院和省委重要会议部署要求,总结去年工作,安排今年任务,对当前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检察办案工作作出部署。
2020年,全省检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三篇光辉文献”精神,认真落实中央、高检院和省委重要部署,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总要求,按照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把握“稳进、落实、提升”工作主题,以“四大活动”为抓手,更加自觉把检察职能行使与省委中心工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紧密结合起来,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主动把省委各项决策部署和检察机关职责落实到位,奋力拼搏、真抓实干,争创一流业绩,努力为我省高质量转型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景海出席会议并讲话
省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崔国红主持会议,并代表省院党组对各市分院2019年检察业务工作进行点评 会议指出,要解放思想、更新理念,不断开创全省检察工作新境界。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大调研、大落实、大提升“四大活动”为抓手,持续强化政治学习,强化思想解放,强化理念更新。强化“三个自觉”“三个导向”“三个理念”和“三个效果”。一要强化政治、法治、检察“三个自觉”,紧紧跟上新时代党和人民新的更高要求。强化“三个自觉”,就是要进一步深化检察机关是司法机关、更是政治机关的认识,切实做到讲政治、顾大局,对党中央、省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任务、高检院对检察工作的具体安排,都要从政治、法治的高度主动去贯彻落实,增强敏锐性、前瞻性,更加积极主动地去思考工作、去推进落实。二要坚持问题、目标、结果“三个导向”,稳中求进奋力争创一流检察业绩。坚持问题导向,就是以解决问题为目的,集中力量和资源攻坚克难,全力化解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矛盾;坚持目标导向,就是以实现目标为牵引,持之以恒,一步一个脚印朝着既定目标奋力前行;坚持结果导向,就是以工作成效为标准,以实实在在的业绩评判工作、接受检验。通过“三个导向”,在全省检察机关树立以实干立身、拿实绩说话的工作标准,以结果论英雄,用实绩评工作。三要秉持客观公正、双赢多赢共赢、以办案为中心“三个理念”,有效提升新时代检察工作质效。秉持客观公正的理念,就是要不偏不倚、不枉不纵,坚决纠正够罪即捕、入罪即诉、以捕代侦等重打击轻保护、重实体轻程序、重支持配合轻制约监督的现象,当好公平正义的守护者和法治进步的引领者。“双赢共赢多赢”是共同推动新时代法治进步的重要遵循,是赢得被监督者尊重和支持的基础。重在将共赢作为目标追求和价值指引,形成良性互动,共同推进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维护司法公正。“以办案为中心”是深耕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的必由之路。办案既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基本手段,也是彰显法律监督效果的重要途径。要积极探索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机制,切实把监督做实做成刚性。四要注重司法办案政治、社会、法律“三个效果”相统一,高质量答好新时代检察为民考卷。将政治效果作为灵魂,将社会效果作为关键,将法律效果作为基础,既要依法办案,又要注重释法普法,切实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宣传贯彻到位,把每一起案件都放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人民群众朴素的公平正义观、立法精神和法条本意中来考量、来裁决,最终达到事实清楚、法条精准、社会认可、党委放心,通过司法办案树立现代法治理念,努力引领社会进步。 会议强调,要紧贴大局、突出重点,积极服务“四为四高两同步”重大实践。全省检察工作要聚焦高质量转型发展大局,把握核心、突出重点,努力把工作做深、做实。一是全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高质量转型发展营造稳定社会环境。要始终把专项斗争作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大政治任务,紧紧围绕中央、省委部署,以“一十百千万”行动为牵引,围绕深挖整治、长效常治两条主线,持续强化“三个三”措施,打好清零战、歼灭战、质效战,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战完胜。案件起诉要保质加速,提高办案效率,做到快捕快诉。审核把关要严格精准,坚决做到“一个不放过、一个不凑数”,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深挖根治要打深打透,突出“打网破伞”,深挖司法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线索,立案查处一批典型案件。突出“打财断血”,深挖涉案违法经济源头和利益链条,彻底摧毁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二是全力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为高品质生活、高标准保护营造优质服务环境。全省检察机关要结合中央、省委提出的目标,主动作为,为打赢“三大攻坚战”持续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要坚决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坚持底线思维,未雨绸缪。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及时从严惩治扰乱医疗秩序、防疫秩序、市场秩序、社会秩序等违法犯罪行为,积极保障企业复工复产,坚决遏制疫情风险向社会领域蔓延。同时,着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挂牌督办一批重点案件,切实加大追赃挽损力度。要依法参与和保障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始终坚持“严”字当头,保持高压态势,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惩治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的违法犯罪。用好公益诉讼依法治污利器,组织开展“防治黄河水污染、助力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推动形成共同抓好大保护、协同推进大治理格局。要以“法律扶贫”助推“精准扶贫”,落实好司法救助支持脱贫攻坚实施意见,深入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专项活动。三是全力支持打造“六最”营商环境,为高水平崛起营造公正法治氛围。坚持打击、保护、服务并重,认真落实《山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努力为“四为四高两同步”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要持续深化服务保障民营经济专项活动,着力解决严重影响民营企业权益,制约民营经济发展的各种痛点、难点问题,精准适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引导民营企业合规经营,防范法律风险。要着力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严厉打击各类涉企、涉商违法犯罪活动,切实维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促进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妥善处置经济转型发展过程中的各类矛盾纠纷和群体性事件,为高质量转型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要助力打造一流创新生态,聚焦转型综改,依法保障自主创新,平等保护来晋投资企业知识产权。加强对知识产权案件的法律监督,为企业创新发展提供坚强司法保障。 会议要求,要狠抓办案、强化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助力法治山西建设。坚持以办案强监督,以监督促办案,做到常规工作抓规范,重点工作出亮点,在凸显司法效果和监督权威上取得新突破。一是全面做好刑事检察工作,积极维护社会秩序。要坚决维护好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强化检察环节保安全、护稳定各项措施,敏锐、警醒地办理好各类案件。各级院检察长、副检察长要亲自接访,化解涉检信访矛盾纠纷。要发挥主导作用,持续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工作,坚持全面适用原则,依法“可用尽用”,努力实现全覆盖。要打造山西品牌,全力推进在公安机关派驻检察工作。要坚持保护和惩治并重,积极改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要以巡回检察为抓手,不断强化刑事执行监督。二是全面加强民事检察,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努力构建多元化民事检察监督格局,依法公正处理民事检察监督案件,努力提升检察监督的社会公信力。要以虚假诉讼监督为着力点,构筑诚信司法。要以生效裁判结果监督为基础,提高监督精准度。要以执行监督为重点,拓展监督深度和力度。三是切实做实行政检察,积极促进案结事了政和。坚持敢做、愿做、善做,努力补齐行政检察监督短板,发挥“一手托两家”功能作用,促进公正司法和依法行政。要着力强化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把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作为基层院行政检察工作重点。要努力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积极主动拓宽案源渠道,加强信息沟通,建立案件线索收集机制,努力使符合检察监督条件的案件都进入监督程序。四是积极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要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保持办案数量稳中有进,提升办案质量和效果。加强与科研院所和学术机构合作,强化公益诉讼基础理论研究。更大范围邀请资深法官、院校学者、行政机关有关专家参与案件咨询,更大力度开展干部交流挂职,全面提升线索发现、调查取证、督促检察建议落实等办案能力。 会议要求,要深化改革、优化管理,努力推进法律监督能力现代化。全省检察机关要以提高政法工作现代化水平为目标,全面贯彻落实《关于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的实施意见》,拆壁垒、破坚冰、解痛点、疏堵点,着力提升法律监督能力现代化水平。一是持续深化配合监察体制改革。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党内监督与司法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为目标,强化监检衔接机制建设,切实把党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要细化完善职务犯罪案件工作衔接办法,确保案件顺畅流转、无缝对接。要完善补充调查(侦查)机制,强化针对性和说理性,提高提前介入率,不断提升案件质量。二是持续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认真贯彻中央《关于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的意见》和高检院检察改革五年工作规划,研究制定《2020年全省检察机关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实施方案》,有计划有步骤推进各项改革任务。要优化检察官业绩考评机制,树立起重实干、多办案、办好案的业绩导向。要强化内部监督制约,落实司法责任制。要深化领导干部带头办案,引领各级领导干部出精品、出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三是巩固深化内设机构改革成果。各级院要深入研究,按照精简、务实、效能的原则,综合考虑人员编制、检察官比例、案件数量等因素,进一步优化机构职能配置、科学调配办案力量,确保司法人员回归一线办案,确保办案组织(办案团队)上下对应、工作有效衔接,推动实现物理变化向化学反应的转变,提质增效。四是深化检察管理机制改革。要以“案-件比”为核心,优化办案监督管理,实实在在把司法为民落到办案的每个环节,减少群众诉累。要建立案件质量评查和检察法律文书日常督察制度,强化案件质量内部监督,推动案件质量评查警示制度化、常态化。要建立典型案例学习指导制度,主动把典型案例列入学习内容。要抓好检察业务数据公开发布,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积极为党委政府提供法治服务。五是加强检察智能化建设。要尽快完成检察工作网配套建设,确保与全国检察机关同步运行工作网。要积极参与公检法司联盟链协同平台和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平台建设,实现新时代检察监督智能化、现代化。要大力加强信息化队伍建设,重视检察技术人才的培养和使用,坚持建、学、用相结合,加强全员信息化培训,努力适应现代科技条件下的检察工作需求。 会议要求,要铸魂固本、提升本领,切实担负起新时代检察使命。要以更高标准、下更大力气,把自身建设抓得更紧、更实、更到位,努力打造一支具有铁一般信仰、铁一般信念、铁一般纪律、铁一般担当的高素质检察队伍。一是要始终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要牢牢把握检察机关政治属性,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切实把党的绝对领导贯彻到检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要强化政治引领,持续深入开展“四大活动”,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强化理想信念教育,持续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围绕政治建设的重点内容,开展全员政治轮训。要高度重视、积极做好新形势下检察机关意识形态工作,为全省检察事业创新发展提供思想保证、方向指引、精神动力。二是要持续抓好业务能力提升。持续深化“业务培训年”活动,提升业务培训实用性、实战性和实效性。要抓好指导性案例、“检答网”的学习应用,用足用好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专家咨询委员会,更加高效地解决办案中遇到的法律适用、证据理解等难题。要持续开展好岗位练兵、业务竞赛和观摩评审等活动,提升实战能力。要积极开展多形式多渠道多岗位的干部挂职交流活动,提升检察人员综合素能,更好地适应新时代检察工作需要。三是要着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要高度重视基层基础建设,以“基层建设年”活动为契机,进一步牢固树立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推动更多资源、更强力量下沉至司法办案的最前沿。四是要努力营造风清气正检察生态。要认真落实“两个责任”,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建立检察机关全面从严治党专题研究会商制度、检察人员违纪违法季度分析报告制度。要强化内部制约监督,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生态。要深化巡视巡察工作,着力在持续深化整改上下功夫、见成效。要坚决匡正选人用人之风,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五是要以求真务实的作风抓落实。持续抓好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突出问题的整治,使基层院、基层干警腾出更多的精力和时间抓落实。要弘扬雷厉风行、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说了就干、马上就办,提升执行能力。领导干部要身先士卒、亲力亲为,真正沉下身去摸实情、解难题,切实把转变作风落实到提升办案成效、推动检察工作发展上来。 会议指出,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各级院党组坚决扛起疫情防控的政治责任和法律责任,积极贯彻落实中央、高检院和省委疫情防控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细化深化工作方案和措施,全面加强自身疫情防控,确保了全省检察人员的身体健康,确保了各项检察工作的有序运转。加强防疫与办案工作的统筹,严厉打击各种涉疫情违法犯罪活动,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快捕快诉,震慑犯罪,有力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安全,有力促进了社会大局的稳定。
会议要求,全省检察机关要严格按照中央、高检院和省委的部署要求,坚定必胜信心,以决战完胜的姿态坚决打赢这场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要提高站位,把疫情防控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切实抓紧抓实,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要落实落细各项防控措施,切实做好检察机关自身疫情防控工作,努力实现全省检察机关和人员“零疫情”。 要发挥检察职能,为打赢疫情防控总体战营造有力司法环境。要加强统筹协调,确保年度各项工作有序进行,做到疫情防控和检察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省院领导班子成员、副厅级领导干部、省纪委监委派驻省院纪检监察组负责人、省院各内设机构和院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市分院、派出院领导及内设机构负责人在各分会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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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02.2020 2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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