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党组下发通知要求中秋国庆节日期间 严格贯彻落实八项规定  持之以恒纠正“四风”

14.09.2015  22:10

9月10日,省厅下发通知,要求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确保广大干部职工过一个祥和节俭、风清气正的中秋、国庆佳节。

通知指出,“廉洁过节”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四个实施办法的实际行动,是推进交通运输弊革风清、科学发展的重要内容。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要深刻认识“四风”问题的顽固性和复杂性,严防一些“四风”问题的隐形变异,继续以钉钉子精神,持之以恒抓好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要教育党员干部增强纪律意识、清廉意识,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守住道德底线,不碰纪律红线,将中央和省委的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要突出反对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加强监督检查,加大惩戒力度,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各级党组织要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结合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狠抓改进作风,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用纠正“四风”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既要发挥带头作用,以上率下,模范执行各项规定和要求;又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教育引导,对出现的问题敢抓敢管,坚决纠正,确保“两节”期间风清气正。

通知要求,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各项要求,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坚守纪律底线,保持清廉本色,自觉做到:不用公款办豪华、奢侈的节庆活动;不用公款送月饼、土特产等各类节礼;不接受可能影响秉公用权的单位和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礼金、礼品、有价证券(卡)和支付凭证;不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不以任何名义和借口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不借婚庆事宜、子女升学、生日寿诞、乔迁等名义大操大办,收受礼金;不参与赌博等低级趣味的活动;不出入高档会所、高消费娱乐场所等。带头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身体力行,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使节俭文明过节风尚蔚然成风。各级党组织要坚持问题导向,结合交通运输行业特点和工作实际,紧盯管人、管钱、管项目等容易发生“四风”问题的关键环节、关键岗位,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上级管理部门和下属单位之间、业务合作或利益相关的单位之间、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单位和施工企业之间,既不送礼,也不收礼,真正实现风清气正。各单位要把握好政策规定,把正常合理的福利待遇与违规发放津补贴区分开,充分调动好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有效推进各项任务的落实。

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在抓好自身、做好表率的同时,强化监督检查、严格执纪问责,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党员干部,要依纪依规严肃处理并追究责任。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导致单位出现顶风违纪问题、造成不良影响的,实行“一案三查”,既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要追究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真正使纪律立起来、严起来。

    (本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