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召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培训会
3月31日,我市召开全市落实 党风廉政 建设“两个责任”专题培训会。侯马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市委书记李朝旗,市领导马兴民、尉合怀、田怀宇等人及市直各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了培训会。临汾市纪委赵向阳同志主讲培训。
赵向阳围绕“两个责任”主题,通过讲案例、摆事实,全面阐述主体责任的由来、背景、重要意义、主要内容和落实渠道。指出要全面落实“两个责任”,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一要把选人用人的责任落实到位。要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严格落实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要求,形成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选人用人机制。二要把正风肃纪的责任落实到位。要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加大对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以纪律为尺子衡量党员、干部的行为。三要把反腐倡廉的责任落实到位。要突出抓教育,突出抓监督,突出抓惩处,持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四要把监督执纪问责的责任落实到位。要自觉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突出重点、以点带面,做到检查到位、处理到位、问责到位,为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职能提供有力保障。五要把抓班子带队伍的责任落实到位。各级党委(党组)书记要把班子队伍建设紧紧抓在手上,健全班子议事规则和各项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请示报告制度,对领导干部身上存在的小毛病、小问题要及时提醒、及时批评教育。要坚持以上率下,从市委常委做起,各级领导干部都要牢记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带头严格执行八项规定精神和各项纪律规定,严格按党的规矩办事,严守法纪底线,为广大党员干部做出榜样、树起标杆。
此次培训会授课理论知识丰富,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对全市各单位党委(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具有非常有效的指导意义。
赵向阳指出,明确“两个责任”,强调党委负主体责任,对于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更好落实,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更扎实有效地开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市各部门要认真学习有关政策文件,牢固树立主体责任意识,切实把主体责任落实好,进一步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努力开创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局面。
(任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