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制度建设 落实主体责任 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为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加强农资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市农业执法支队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农资产品经营的行为,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一、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安全意识。以全市农产品追溯基地和农资经营店为重点,加大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同时与农产品生产基地和农资生产经营者签订依法生产经营承诺书,为214家农资经营企业发放农资经营公开承诺书和国家禁限用农药名录版面348块,进一步规范生产经营行为,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真正做到监管部门有告知,生产经营企业有承诺,从源头上杜绝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
二、明确主体责任,完善监管机制。结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了农产品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农业投入品管理制度、农产品生产记录制度、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农产品追溯召回制度),并将农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图、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禁限用投入品名录印制成版面全部上墙,全面落实了农产品生产经营的主体责任,进一步提高了农产品生产基地安全管理水平。
太原市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支队 农产品质量安全处 201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