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营改增”试点让5.91万户纳税人“轻装上阵”
截至2015年10月末,山西“营改增”试点纳税人5.91万户,同期整体减少税收3.8亿元,政策效应逐步显现
“我们是集管输、车载、压缩为一体的专业化煤层气销售利用公司,‘营改增’以前管道煤层气以销售方式进行核算,对用户实行‘一票制’煤层气销售结算。‘营改增’后,在由原来统一核算的基础上,单独成立了管道输配分公司,独立核算管道运输业务,顺利完成企业主辅分离,优化了产业结构,理顺了税负超过3%部分增值税即征即退各项有利于企业的退税手续,企业整体实际税负呈逐年下降趋势。”对于“营改增”政策的实施效应,山西鸿达有限公司负责人深有体会。
“营改增”政策的实施,进一步释放改革红利,有力促进企业发展,增强企业发展动力。记者从省财政厅了解到,截至2015年10月末,山西“营改增”试点纳税人5.91万户,与“营改增”政策实施之前相比,纳税人同期整体减少税收3.8亿元,试点行业一般纳税人税负减轻,“营改增”政策实施效应进一步显现。
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现代服务业发展壮大。“营改增”打通了税款抵扣链条,产生了减税的“连锁反应”,激发了市场活力,有力地推动生产要素向现代服务业加速集聚,提升了现代服务行业的市场竞争力,形成了良好的产业导向,促进了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营改增”实施后,我省现代服务业得到迅速发展,由最初的1.4万户,增加到现在的4.8万户,呈现爆发式增长。当前经济压力下行,特别是煤炭行业正处在发展的低谷,煤炭企业面临的资金紧张状况更为突出,在融资困难的情况下,通过售后回租的方式,一方面盘活企业资产,满足了企业对设备的需要,另一方面又满足资金需求,有效缓解企业资金紧张压力,同时通过租赁费进行进项税额抵扣,大大降低了信贷资金成本。“营改增”政策的实施,有效缓解了企业资金紧张的局面,促进“调结构、稳增长”政策的实施和现代服务业的迅猛发展。
扶持小微企业发展,促进大众创业。2015年1-10月,全省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小规模纳税人有30万户,虽然免税额较小但受益面很大,特别是其中的“营改增”小规模纳税人约5.2万户享受到小微企业增值税免税或“营改增”本身税负降低所带来的减税,有力扶持小微服务业的发展。且“营改增”后,小微企业可以向主管国税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供下游企业抵扣,一定程度上增强了谈判议价能力。“营改增”政策的实施,提升了以服务业为主的第三产业吸收就业的能力,支持就业和改善民生的效应逐步显现。
日前,我省“营改增”政策又传出最新消息:2016年将全面推开“营改增”政策,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记者 桑莉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