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营改增试点入库增值税34亿 累计减税8千万
90%以上纳税人享受营改增带来的优惠政策,累计减税8千万元
去年4月以来,国务院先后3次在全国扩大营改增试点范围。截至今年6月15日,营改增在我省交通运输业、部分现代服务业、邮政业和电信业全面试点运行,结构性减税效果明显,全省纳入试点纳税人共有3.64万户,累计入库营改增领域的增值税34.14亿元。
在试点纳税人中,交通运输业0.8万户、现代服务业2.8万户、邮政业42户、电信业340户,较试点初期的1.8万户增长102.22%。在入库的营改增领域的增值税中,交通运输业入库20.53亿元、现代服务业入库13.51亿元、邮政业入库1022万元。
全省90%以上的纳税人享受营改增带来的优惠政策,试点纳税人累计减税0.8亿元,在实现自身减税的同时,下游非试点纳税人由于抵扣范围扩大增加进项税金抵扣22.14亿元,其中,纳税人取得货物运输发票增加抵扣13.31亿元,研发和设计服务、信息技术等部分现代服务业增加抵扣8.83亿元。
随着增值税抵扣链条打通,纳税人购买成本下降,现代服务业市场竞争力提升,形成良好的产业导向,有利于现代服务业做大做强。去年,全省属于营改增试点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完成投资63亿元,同比增长68.4%,在新增营改增试点户中,信息技术和研发技术服务的纳税人占21.18%。
营改增有力推动了二、三产业尤其是现代服务业发展壮大,增加了社会劳动力需求。试点以来,全省新增加营改增试点纳税人1.54万户,其中,文化创意服务业、鉴证咨询服务业增加的户数比例最高,分别为21.92%、21.07%,有效带动社会就业。
抵扣效应产生连锁反应,促进了现代服务业、传统产业企业做精、做强。太原某信息技术企业,利用固定资产可以抵扣的政策效应,积极扩大投资,建设云计算中心,拓展物联网业务,一期工程5万平方米即将投入运营。一些大型煤焦和煤炭运销企业在政策引导下,通过主辅分离,积极发展专业化的交通运输和现代物流,促进“产运需”有效衔接。某煤层气利用股份有限公司单独成立管道输配分公司,独立核算管道运输业务,企业整体税负实现下降,减税近500万元。(记者岳晋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