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乐遭问询:19家店未按计划开业 营收等不匹配
联商网消息:4月13日晚间,人人乐(证券代码:002336)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17年4月6日接到深交所《关于对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报的问询函》。
要求人人乐对会计估计变更原因、管理费用变动比例与营业收入变动比例不匹配原因;19家门店未按计划开业或终止的原因;以及是否存在其他应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处理和其他风险警示处理的情形等作出说明。
据了解,人人乐2016年实现营业收入101.57亿元,较去年同期下降9.46%;实现净利润6048.06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12.74%。2016年人人乐也终于实现扭亏为盈,同时向深交所提交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
以下为深交所问询函具体问询事项:
事项一、2017年3月28日,你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决定对经单独测试后未减值的其他应收款——应收物业方租赁押金(或定金)(包括单项金额重大和不重大的应收账款)的坏账估计方法进行变更,变更自 2016 年 10 月 1 日起开始执行。请补充说明以下内容:
(1)上述会计估计变更的原因、依据及合理性;
(2)上述会计估计变更对你公司2016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具体影响,并明确说明影响的金额是否会导致你公司盈亏性质发生变化;
(3)上述会计估计变更的执行日期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说明相应的理由,如果认为不符合规定,请及时更正并披露;
(4)请你公司年审会计师对上述会计估计变更是违反《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发表明确意见。
事项二、报告期内,你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1.57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9.46%;管理费用4.40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7.00%,其中汽车费用支出较上年同期下降61.14%,商品损耗支出较上年同期下降66.92%。请结合你公司发展战略调整、管理模式变化等情况,并对比同行业可比公司的相关财务指标,详细说明管理费用变动比例与营业收入变动比例不匹配的原因及合理性。
事项三、报告期内,你公司分季度营业收入分别为29.76 亿元、23.57亿元、24.60亿元和23.64亿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扣非净利润”)分别为1,462.64 万元、-1,995.04 万元、-1,930.03 万元和-7,405.93 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87亿元、-1.93亿元、1.71亿元和-0.65亿元。请结合零售行业季节性特点、公司经营环境变化、固定资产处置情况等因素,补充说明报告期内各季度之间扣非净利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波动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营业收入、扣非净利润和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化幅度不匹配的原因及合理性。
事项四、报告期内,你公司计入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的金额合计1.59亿元。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1.56亿元、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1,061.24万元、其他营业外收入2,416.16万元。请补充说明以下内容:
(1)请结合上述项目发生的背景、原因、项目性质以及发生时点,逐一说明相关非经常性损益的确认依据、会计处理是否合规,并请你公司年审会计师对此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2)请说明你公司处置非流动资产的内部审议程序,并说明上述处置非流动资产和获得政府补助的事项是否按照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事项五、2010年1月,你公司通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1亿股,募集资金25.74亿元。截至本报告期末,承诺实施的68个募投项目中,有11家门店未按计划开业或终止;计划用超募资金计划投资的20个项目中,有9家门店未按计划开业或终止。此外,你公司将2.46亿元的募集资金和2.09亿元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请你公司认真自查并补充说明以下内容:
(1)请对你公司战略规划的审慎性进行自查,详细说明上述19家门店未按计划开业或终止的原因、对你公司经营状况的影响,如果因物业出租方违约而导致你公司解除经营合约的,请说明你公司应获得的具体赔偿及后续重新开业计划;
(2)请结合你公司门店经营、筹建项目、银行贷款、现金管理等情况,详细说明4.55亿元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
(3)请你公司自查并说明2014年4月至今,是否存在风险投资、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等不符合将募集资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要求的情形。
事项六、你公司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扣非净利润分别为-3.75亿元、-4.17亿元和-0.99亿元,2015年新开门店8家,2016年新开门店12家,2017年计划新开门店20家左右。请结合公司行业发展情况、公司经营情况、门店关闭情况等,补充披露公司未来的经营风险、对业绩的影响及应对措施。
事项七、报告期内,你公司诉讼事项中,已结案14项,已撤诉5项,未结诉讼24项,新增诉讼4项,上述事项主要涉及租赁房产违约的定金返还。请补充说明公司:
(1)请详细说明上诉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以及是否按照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十一章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2)请补充说明,截至报告期末,你公司因租赁房产支付的定金累计余额、涉及诉讼的定金余额,并说明你公司是否根据预期的诉讼结果和应承担的违约责任等情况,合理估计了定金收回的可能性并预计了相应的负债,如是,请说明具体的负债金额及相应的会计处理。
事项八、因你公司2014年、2015年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你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处理,2016年度你公司经审计净利润实现扭亏为盈。请你公司认真自查并明确说明是否存在其他应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处理和其他风险警示处理的情形。
公告下载: 人人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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