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与“糊涂”论曲直
太原铁路运输法院副院长 范世林
人常说:“宁愿和明白人打一架,也不与糊涂的人说句话”。但笔者这里要说的“糊涂”却表现有两种含义,一种是真正意义的“糊涂”,就是身体有残缺,脑子不够清,不能辩是非的人;一种则是故意假装的“糊涂”。就是对于事情很明白,道理很浅显,无需多叙述的情况,居然是睁眼说瞎话的人。
据一位朋友讲,他曾在工作中便遇到过一个“糊涂”者,就是上述所谓的假“糊涂”。而这个假“糊涂”的言行举止与所作所为,竟然令人十分厌恶,并使他已经有点儿谈“糊”色变、不愿接触、纷纷远离的感觉。原因是,在工作学习和日常生活中,这位“糊涂”人,经常会同大家发生一些诸如:遇事从来不讲理,强词夺理推责任,胡搅蛮缠偏主题等方面的问题。
所谓遇事从来不讲理。就是“糊涂”者在面对任何出现的问题时,总是强调客观理由,总是先找他人不足,总是习惯说三道四,从来不按程序来,根本不依规矩办,压根不去愿自己。甚至还会极为不负责任地说出一些,不利于彼此团结、不利于工作开展、不利于友好相处的侮人之言、过头大话或伤心恶语。诸如:我就是这样,看你们能把我咋了等等。让人不可理喻,无所适从。
所谓强词夺理推责任。就是“糊涂”者在遇到由于自己的主观原因,造成了工作学习或生活琐事上的失误、失职或失信时,往往是千方百计推卸责任,想方设法强调理由,并且对于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木已成舟、不可改变,已经非常明确的事情,明明是自己所为,却不肯面对、不敢担当、不愿承认,而是若无其事、故弄玄虚,甚至还有意把水搅浑。让人匪夷所思,难以接受。
所谓胡搅蛮缠偏主题。就是“糊涂”者在大是大非面前,尤其是对待因自身原因而带来的问题上,人们在与之说明情况、论谈道理、讲清缘由、辨别曲直时,他们并非就事论事、泾渭分明、实事求是,而是装腔作势、东拉西扯、喧宾夺主、淡化主题,进而胡搅蛮缠、指东说西、混淆是非、偏离中心,甚至还空穴来风、无事生非、颠倒黑白、倒打一耙。让人有口难辩,哭笑不得。
看来,上述第一种所谓的“糊涂”,是由于身患残疾、智商低下的原因造成的,了解情况的人们在与其发生纠纷后,压根就没必要明知故犯,去和他们论说曲直、分出高下。而对于第二种所谓的假装“糊涂”,如果有人在同他们出现摩擦后,就要懂得这类“糊涂”之人,不仅在主观上由衷就没有准备与人说个清楚、弄个明白,而且还会如同失去理智、将要咬人的“疯狗”一样,变本加厉、到处骚扰、滥杀无辜的道理。所以,一旦遇到这样的“糊涂”,一定要像人们以前议论的如何对待“垃圾人”一样,除了按照有关规定,依法依纪处治以外,还必须采取预防“污染”、快速远离的方式予以躲避。否则,正如人们所说的那样:你若要与根本就无法说清楚道理的“疯子”去辩论是非,你就会成为一个地地道道的“疯子”。因此,请君切记:头脑时刻要清醒,莫与“糊涂”论曲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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