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部分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获国家总局资格认定

26.05.2017  18:41

  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公告》(2017年第57号、第62号)、《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复核检查公告》(2017年第61号),认定149家医疗机构具有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95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新增专业资格、256家医疗机构及所列专业通过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复核检查,并发给《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证书》。我省三家医疗机构:省人民医院、省心血管病医院、运城市中心医院,共计14个专业,具有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山西省儿童医院(山西省妇幼保健院)新增11个专业具有药物临床试验资格;山西医科大学第二医院、山西医科大学第一医院共计38个专业通过了复核检查。目前,我省共有8家医疗机构的82个专业具备了GCP资格。开展化学药品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是国务院深化药品审评审批改革的一项重点工作,扩大临床试验机构数量,打破临床资源紧张的瓶颈,是推动一致性评价工作顺利进行的重要保障。本次我省医疗机构获批药物临床试验资格,对加快推进全省一致性评价工作具有重要意义。(翟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