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胶囊剂产品监督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02.07.2016  05:53

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现将《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胶囊剂产品监督管理的通知》(食药监办药化监〔2016〕86号)转发给你们,请立即组织人员按照国家总局的要求,对辖区内空心胶囊生产企业以及胶囊剂产品生产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排查和查处情况于2016年7月底前上报省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