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人事司《关于从业药师复核情况的函》的 通知
08.07.2016 20:47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管局
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现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人事司《关于从业药师复核情况的函》(食药监人便函【2016】104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对确认合格人员的名单及其从业企业等信息在本单位政府网站公开,并严格按照《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现有从业药师使用管理问题的通知》要求进行使用和管理。
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6月30日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管局
08.07.2016 2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