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根金融”助力乡村扶贫

09.09.2014  17:57
        新华社重庆8月8日电(记者 李松)金融“缺血”是困扰贫困地区发展的一个因素。重庆提出的一项对策是:创新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方式,鼓励贫困农民组建扶贫资金互助社。在这一“草根金融”机构支持下,重庆每年有2亿多元互助资金在贫困村内滚动,满足贫困农民小额个性化金融需求。           缓解金融“缺血”           地处武陵山区的重庆彭水县坨元村,在扶贫资金帮扶下,贫困农民自发组建扶贫资金互助社,每户农民入股250元,最高能获得5000元资金支持。           坨元村农民庹江红的丈夫在北京打工,自己在家照顾老人、小孩,家里收入很低。2011年,庹江红有了搞香菇种植的想法,但买钢筋、水泥、木料搭建香菇大棚的钱还差4000多元。面对资金难题,庹江红试图向银行贷款。           “我曾经为了‘跑贷款’,专门跑10多公里山路到银行咨询,但银行称要贷款,需要房屋产权证、家庭收入证明等七八种材料,程序多、成本还高。”庹江红快人快语,并不讳言自己遭遇的“贷款难”。           正当庹江红为钱发愁时,村里扶贫资金互助社为她提供了帮助,凭互助社股东身份,庹江红顺利借到5000元。现在庹江红8个香菇大棚已顺利建起来。她告诉记者,现在每年香菇销售收入有2万多元。           “县里在坨元村投入财政扶贫资金15万元,加上农户自愿入股的2.8万元,合资成立了村级扶贫资金互助社。”坨元村党支部书记廖安学说,别小看这笔钱,对山里农民来说是重要的创业资本金。不少贫困农民靠互助资金,有的发展起种养殖,有的开起了小商店,有了收入来源。           在重庆,已有1100多个行政村设立了扶贫资金互助组织,这一“草根金融”机构是要将政府扶贫资金和村民入会股份捆绑,向农户提供借款服务,用于发展农业生产,弥补目前农村金融机构和金融产品的不足。           努力“风险可控”           “‘贷小不贷大,贷穷不贷富,贷农不贷企’是小额互助扶贫信贷的基本原则。”重庆开县民丰互助合作会会长钱峰介绍说,扶贫资金互助组织的出现,一定程度上弥补了目前农村金融机构和金融产品的不足,是扶贫机制创新的一次重要尝试。           为健全扶贫资金互助组织发展机制,近年重庆不少区县完善组织管理建设,提出“自愿、民有、民管、民借、民用、民还,周转使用,滚动发展”的发展基调;根据不同情况协商确定村民借款的最高额度,一般最高借款额在5000元以内,期限三至六个月,最多不超过一年;明确互助资金只允许借用,并只能用于发展生产;利息收入,除必要的运行费用开支、公益事业建设外,须转为互助资金本金,进一步扩大资金规模。           互助资金管理也比较严格:资金只允许在村、组内部借用,不得平分给村民;不得用于抵扣往来款项;不得用于公益设施或非生产经营性支出;由村民选举产生的管理小组负责管理互助资金,形成民主化管理机制;借款按“户主申请、抵押或担保人签名、管理小组审查批准、公示、签订合同、放款”的程序予以办理。             “别看咱资金互助社规模不大,但规矩不少,互助社章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股东花名册、扶贫资金操作规程等一样不缺。”廖安学说,是农民的钱,就要全花在农民身上,互助资金都在村里滚动,既要保证借款安全,也要能随时随地解决农民资金需求。”           破解成长难题           记者采访发现,重庆不少资金互助组织在发展的同时,面临着一些困难。           首先,互助资金总体规模还较小。目前村级互助资金主要来源于财政扶贫资金,平均每个村级互助资金合作社资金规模一般不到20万元,贫困农户借款单笔一般不超过5000元,一些农民的资金需求可能难以满足。           同时,相关金融风险防范制度需进一步健全。农业是弱质产业,生产自然风险较高,市场价格波动大,金融保险等相关配套保障措施仍不健全,在遇到重大自然灾害、市场波动时,很容易出现损失,也可能造成借用资金出现风险。           业内人士认为,宜结合扶贫工作发展的现实情况,在使扶贫资金真正落实到贫困地区的前提下,一方面加大政府财政扶持扶贫资金互助社的力度,充足资本金,使其满足贫困农民不断增长的资金需求。另一方面应加大相关金融政策配套衔接力度,健全法律法规,加强对资金互助社工作人员的培训、监督力度,进一步促进其健康发展。   责任编辑:韩翼    审核:韩翼    审定:张建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