尖草坪分局:《太原晚报》——尖草坪五项措施规范警务行为

23.03.2015  12:47

针对当前部分民警存在执法恐惧症,不敢出警、不敢执法的情况,近日,公安尖草坪分局出台五项措施,从接处警、规范使用办案场所、重特大案事件现场应对、辅警队伍使用管理、重点人员处置五方面分别做出规定,希望在规范警务行为的同时,也让民警有担当,敢作为。

辅警是公安分局招募的社区民警助理和治安志愿者,也是维护社会治安的群众性专业队伍,还是公安工作的重要补充力量,如何管理和使用好这支队伍,让其更好地为群众服务?为此,该局专门制定了《辅警使用管理规定》,对辅警的日常管理、工作纪律、着装等行为加以规范。《规定》指出,辅警不得有12项行为,如:不得泄露警务信息或侵犯个人隐私;不得侮辱、殴打他人;不得违反规定扣押、没收他人证件及财物;不得索取、收受他人证件及财物;不得索取、收受他人礼金、礼券、礼品;不得插手经济纠纷等。同时,辅警还必须遵守公安机关“五条禁令”,必须文明执勤,礼貌待人等。由于辅警人员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因此应在民警带领下,辅助民警开展治安巡逻、治安检查等。

在接处警方面,强调要做到“五个必须”,即必须确保足够值班警力处置辖区内警情;出警民警必须为两人以上正式民警;出警车辆必须保持车容整洁;出警车必须携带警戒带;处警民警必须携带单警装备、执法纪录仪、工作证件以及其它必要防护装备等。目前,该局已就此针对执法场所和执法环节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隐患展开排查整改,以此增强民警法治观念,促进执法环境得到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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