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次会议

29.04.2015  13:32

4月24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次会议。

会议任命缪红梅同志为市监察局局长;任命谭伟良同志为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任命刘海东同志为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任命钮雪林同志为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任命陈建民同志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任命姜利荣同志为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任命陈晓苏同志为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第二庭庭长。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其他人事任免事项。希望各位被任命干部恪尽职守,依法履职,公正清廉,勤勉工作,不辜负党和人民的期望。

会议听取和审议关于苏州市地方储备粮油建设管理情况的报告、关于“加快划定城市边界线,有效保护苏州生态空间”代表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关于“加强苏州水乡传统风貌保护”代表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会议还审议了《苏州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草案)》。

会议通过了关于“加快划定城市边界线,有效保护苏州生态空间”代表议案处理意见的决定、关于“加强苏州水乡传统风貌保护”代表议案处理意见的决定及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杜国玲,副主任徐国强、朱建胜、钱海鑫、周玉龙、顾仙根,秘书长沈文娟出席会议。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周伟强、陆留生,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叶兆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君悦列席会议。

责任编辑: 夏红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