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二次会议

02.09.2015  08:57

苏州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5年8月25日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杜国玲出席会议。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副市长周伟强作的市政府关于上半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下半年重点工作安排的报告,以及关于苏州市2015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苏州市2015年1至6月本级财政总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今年上半年,在中共苏州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的新要求,围绕“迈上新台阶、建设新江苏”的总定位,紧扣科学发展主题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注重统筹协调,突出创新引领,推进转型升级,坚持生态优先,着力改善民生,统筹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全市经济社会运行总体平稳。会议指出,下半年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不确定因素很多。经济形势较为严峻、生态文明建设任务艰巨、民生改善压力增大。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大的力度,不断加快发展方式转变步伐,大力推进民生事业改善,持续优化生态环境,全力以赴完成全年和“十二五”发展目标任务。

会议还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提请授予第十一批“苏州市荣誉市民”称号的议案、《苏州市轨道交通条例(草案)》、关于检查国务院《基本农田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了《苏州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处理办法》。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国强、朱建胜、周玉龙、顾仙根,秘书长沈文娟出席会议。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徐明、盛蕾、陆留生,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叶兆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君悦列席会议。

此次还有40位来自基层的市人大代表列席本次会议。

责任编辑: 夏红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