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约用水仅靠自律还不够
珠海市近日下达了2014年部分单位用水户用水计划,对超出《计划》的水量征收加价水费:超出用水计划50%以内的按照1.5倍标准水价征收水费,超出用水计划50%以上的按照2倍标准水价征收水费。据珠海水务集团统计,目前珠海市日均用水量超过100万吨。此次用水计划主要是针对近三年来年用水量超过3万立方米的单位用户而制定的。
水是宝贵的资源。珠海虽然地处水系发达的珠三角地区,又属于亚热带海洋性气候,雨量充沛,但据市水务集团统计,珠海市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为17.5亿立方米,按全市156万多人口计算,多年平均水资源占有量仅为1129立方米,不到全省人均水资源量(2118立方米)的60%,仅为全国人均水资源占有量的1/2。
守着大江大海的珠海,实际上是一个缺水城市。为了不断提高城市用户用水水平和用水管理水平,提高珠海市水资源的利用效率,有关部门近日采取果断措施,对今年全市年用水量在3万立方米以上的用水大户,下达了用水计划,应该说这是非常及时和必要的,它不仅能够促进节能减排,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排放行业过快增长,而且还能合理有效地调配用水量,同时,超出部分标准水价的“惩罚性”水费也能够促使用水单位珍惜每一滴用水。
节约用水人人有责,但节约用水仅靠自律还不够,还必须建立“超用加价,节约有奖”的价格机制和激励机制。时下一个不容置疑的事实是,一些单位和个人浪费水资源严重,以为水是我花钱买的,想怎么用就怎么用,从而导致浪费用水严重;有的家庭一个月用几十吨甚至上百吨水,一些单位存在长流水现象,经常在街道上看到条条“小河”,节约用水俨然成为了一句口号。因此,只有发挥价格对促进节水的杠杆作用,超用加价,浪费处罚,才能真正提高用水效率。
笔者在此也想补充一个建议,就是受前不久曝光的某些单位“突击花完预算”事件的启发。建议有关部门要关注、重视并避免发生一些单位在年底明明已不需要再用水的情况下为了花完指标而突击用水、浪费用水的情况。对于年底尚有用水计划余额并已不需要再用的单位,有关部门应鼓励他们关闭水龙头;对于用水计划到位、节水目标到位、节水措施到位、管理制度到位的单位,应通过逆向思维的方式,给他们以更加低廉和优惠的价格,以激励这些单位更为科学、合理地用水。 (毅然)
来源:珠海特区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