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召开

31.05.2016  07:50

    5月23日,为期三天的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在广西人民会堂召开。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危朝安主持第一次全体会议。

    会上,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高雄作了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情况报告;受自治区人民政府委托,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黄武海、周光华分别作了关于我区职业教育、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情况的报告。受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委托,自治区人大内司委主任委员黄翔作了关于检查消防法和自治区实施消防法办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了自治区财政厅厅长黄伟京受自治区人民政府委托作的关于提请审查批准2016年自治区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说明,自治区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王柳德就该草案作的审查报告。受自治区人民政府委托,自治区法制办副主任潘东作了关于自治区司法鉴定条例草案、自治区民用建筑节能条例草案的说明,自治区人大内司委副主任委员谭和平、自治区人大环资委副主任委员黄振东分别就以上两个草案作了审议报告。

    会议听取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冯恒受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委托作的关于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修订草案的说明、自治区人大环资委副主任尹建国作的关于自治区无居民海岛使用保护管理条例草案的说明;听取了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黎启新、韦以明分别作的关于自治区预算监督条例修订草案、关于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修订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听取了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高斌作的关于南宁市水库管理条例审查情况的报告。

    会议将审议以上报告、法规案,以及有关人事任免事项等。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新文、荣仕星、王跃飞,秘书长蒋明红等出席会议,自治区副主席蓝天立、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负责人等列席会议。

责任编辑: 刘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