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博物院楼宇自控系统维保、锅炉维保项目谈判公告
经山西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批准,受山西博物院的委托,山西华鑫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就山西博物院楼宇自控系统维保、锅炉维保项目组织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服务商参与谈判。
一、项目名称:山西博物院楼宇自控系统维保、锅炉维保项目
二、项目编号:HXTC-2015-023
三、采购内容:
本次谈判共分两个包,服务单位对所投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本谈判文件内要求。
第一包:(项目预算:11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楼宇自控系统维保项目 | 项 | 1 | |
本项目详细内容及要求见谈判文件 |
谈判范围包括:山西博物院楼宇自控系统维保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谈判文件中商务、技术的相应规定为准。
第二包:(项目预算:11.5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锅炉维保项目 | 项 | 1 | |
本项目详细内容及要求见谈判文件 |
谈判范围包括:山西博物院锅炉维保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谈判文件中商务、技术的相应规定为准。
四、服务单位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售后服务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与本项目相关的经营许可范围;
(7)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证书;(第一包)
(8)具备相应的售后服务能力;
(9)具备良好的市场信誉;
(10)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报名时需携带的相关资料(本项内容提供仅作为报名要求,不作为报价单位资格符合要求的条件)
通过有效的:
(1)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国税、地税);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证书(第一包);
(5)报名截止日前服务单位最后一次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6)如服务单位代表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7)如服务单位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经办人需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
(以上资料请提供有效原件及加盖报价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六、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5年3月6日至2015年3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下同)。
2、发售地点:山西华鑫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大街289号天龙大厦八层8003室)
3、谈判文件售价:谈判文件:300元/包,现金购买,售后不退。
4、开户行、帐号及联系方式
开户名称:山西华鑫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太原市万柏林支行
帐号:0502126009200131228
七、谈判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5年3月13日上午9:00时
地点: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大街289号天龙大厦八层8008会议室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山西博物院
采购代理:山西华鑫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太原市迎泽大街289号天龙大厦八层
联系人:田女士、郝女士
联系电话:0351-6335840、0351-2520767
传真:0351-6335840
公司邮箱:[email protected]
监督部门及监督电话:山西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0351-41232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