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全省中职学校教师评审高级职务述课、答辩须知
02.12.2015 19:14
本文来源: 教育厅
1、2015年全省中职学校教师评审高级职务述课、答辩将于2015年12月5—6日在山西工商学院(太原市小店区坞城南路99号)举行,请参评教师于12月2-4日登录山西省教育厅网站查看述课、答辩时间安排。
2、参评教师要提前到述课、答辩地点熟悉环境,查看本人具体述课、答辩时间及教室方位。本人述课、答辩前15分钟凭本人身份证进入述课、答辩地点。
3、参评教师的述课内容提前公布。第一天下午16:00前公布第二天上午参评人员的述课内容,下午18:00前公布第二天下午参评人员的述课内容。请参评教师自行安排备课地点和备课纸(A3),述课结束后将备课纸交给评委。
4、述课使用的教材为参评教师在申报材料中提供的教材,评委确定一节内容后交职称办统一公布。
5、参评教师面对评委进行述课,不是讲课或说课。述课时间20-30分钟。述课要求:围绕确定的述课内容,表述清楚本节内容的处理方法、给学生讲授时采用的技巧方式、难重点把握与突破及最终要达到的教学目的等。
6、答辩内容以参评教师提供的论文为主,评委按照理论性、专业性、知识性等方面出题进行提问。
7、述课、答辩终了评委要当面进行点评,有质疑的、属于学术观点的可以辩论,或以书面形式向职称办及时反映(受理时间为参评教师述课、答辩后的当天)。述课、答辩成绩分为:优秀(85分及以上)、良好(75-84分)、合格(60-74分)、差(60分以下)四个等级。正常晋升要求合格及以上,破格晋升要求为双优。
8、请参评教师自觉遵守评审工作纪律并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不得在述课、答辩场所喧哗,营造良好的述课、答辩环境。
9、评委实行封闭管理。
山西省教育厅职称办
2015年12月2日
本文来源: 教育厅
02.12.2015 1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