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精神要经得住人性拷问
任何一个社会,对于怎样做人都有一个最基本的要求,比如善良、真诚、宽容、悲天悯人;同时,人所从事的职业又是五花八门,社会对不同的职业也会有不同的要求,每个职业人又必须得完成岗位所要求做的工作。但有时,作为一个人的自然身份和职业身份,又会发生冲突。歌手姚贝娜去世后,一篇微信上广泛流传的文章《记者们在病房外,焦急地等待着她的死亡》引发了有关职业伦理的大讨论,此文中,记者被喻为“贪婪的秃鹫”,“虎视眈眈地盯着你,我,他,所有人”。随即又有几篇以从业者角度提出不同看法的长文相继发出,一位署名为 “GOOD说的特稿记者”撰文《姚贝娜生前医院的那个医生淼哥:我就是你嘴里的那种 “秃鹫记者”》,“我也曾跟采访对象一起流泪……读者只能看到记者冷若冰霜的一面,因为职业要求我们客观,不受外界干扰,不受情绪左右。”与此同时,记者陈博的撰文《每人都有15分钟站上道德高地骂记者》也被广泛转发,“能时刻扮演好公众形象和写稿大牛,这是记者的本职,无关情怀。”
其实,不光记者这个职业存在这样的困境,每种职业都面临类似的状况。一个医生在面对病人不治的时候,他的心里必然是无比失落的,然而职业要求他不能像家属那样嚎啕大哭,他必须平静地通知家属准备后事,或许他的内心也想痛哭一场,为医学的未知领域尚未被攻克,为自己的医术不够精湛,但是此刻他甚至连哭的时间都没有,因为下一个病人还在等着他。但是,如果此刻他没有给予家属更多安慰话语,没有表现出足够多的同情,那么他就有可能被称为 “冷血”。警察也一样,可能他在生活中是一个和蔼可亲的人,但是当他在自己的工作状态的时候,或许会需要使用“暴力”……
毋庸置疑,每个人的身上都会有自己职业的烙印,“三句话不离本行”等古语也印证了这样的事实。说的好听点就是职业精神,说的难听就是“职业病”。这样的特征其实就是人们在社会互动中的一种塑造——来自自我、他人和社会的重塑。这样的重塑,使有的人变得“面目全非”,有的成为“双面人”。
人性是一定社会环境的产物,人性的形成往往与当时社会认同的倾向相适应。事实上,就人类个体而言,他从出生到成熟的发展过程也就是与社会融合的过程,随着与社会互动的深入,也就是个体的本能色彩逐渐退化和社会性逐渐强化的过程,也就是人性不断从自我走向他我的过程。正如墨子所说,人性如素丝,“染于苍则苍,染于黄则黄,所入者变,其色亦变”。
有时,当职业规则与人性规则发生极其严重的错位时,人的自我会让位于他我,即被自己的职业要求淹没了自我。比如,历史记载的曾国藩深受儒家传统思想影响,遇事喜欢替他人着想,待人宽厚,知恩图报,然而,曾国藩在镇压太平天国运动时,杀人就像剃头发那么随便,当时湖南的老百姓给他起了个外号叫“曾剃头”。浙江绍兴山阴县令李钟岳极为敬重革命者秋瑾的人品和学问,在上级的压力下同意处死秋瑾,离职后李钟岳每天反复念叼“我虽不杀伯仁,伯仁因我而死”,对秋瑾之死深感内疚,最后乘家人不备自杀身亡。曾国藩和李钟岳的例子说明,社会性促使人们追求他人尤其是自己的职业上司的认同,但有时自己也会忍受痛苦。正如马克思指出的,“人即不如亚里士多德说天然是一种政治的动物,无论如何也是一种社会的动物”,福山也指出,“在整个人类历史的发展过程中,追求他人认同的欲望一直都是人类行为的主要驱动力之一。”
然而,追求他人认同的模式却不一定都是正确的和必要的,有时甚至是让人感觉悲哀的。日益激烈的社会竞争使职业要求得到人们更多的重视和强化,人们总是会理直气壮地说“我是为了工作”。但是,请记住,人无论从事什么职业,都不能消磨掉人性的光辉。比如“房地产商人身体里也应该流着道德的血液”“搞保险的也不能专门骗亲朋好友”“玩摇滚搞绘画的不能以艺术的名义淫乱”“学影视表演的也不能一会结婚一会离婚还死不认账”,再比如“警察在执行公务的时候制止犯罪即可,而没有必要致人死地”“记者可以报道明星之死,但是化妆成医生偷拍就有点过分”等等。
德国统一之后,曾经守护柏林墙、向翻墙民众开枪的士兵受到审判。有一个士兵辩解说,他是被迫执行上级命令。法官说,“请问,在面对那些手无寸铁的越境者的时候,您为什么枪口不抬高一寸?”不管人如何社会化,职业要求不能凌驾于人性之上。如果用职业性来替换基本的人性,是错误的也是失败的。让我们来记住诗人荷尔德林这句话:“只要善良、纯真与人性同在,人就会不断的用神性,度测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