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出台中等职业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考核评价方案

12.06.2014  22:47

 

为引导中职学校加强专业技能培养,切实提升学生的技能水平,太原市教育局日前出台了《太原市中等职业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考核评价方案》,对全市中职学校教育管理各项工作给出了明确的评价标准。

 

为充分调动各中职学校的办学积极性,促进中职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全面提高,我市在全省率先制定了上述考核评价方案。考核将通过信息分析、问卷调查、座谈、访谈、现场观察、听课、核查资料等方式,在采集相关数据信息的基础上,将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结合汇总后评价各学校。考核以科学性、导向性、易操作性为原则,考核评价以打分的方式进行,包括六方面内容,总分为120分,其中,招生工作25分、技能大赛25分、升学就业20分、教学常规20分、学生质量20分、课程体系建设10分。如,“技能大赛”考核的是参加全国、省、市技能大赛的获奖情况,“升学就业”考核的是中职学校的升学人数和就业人数。六项内容有各自的评分标准和计分办法。考核评价突出了学生技能培养,以全面提升教学质量和学生能力的目标。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种。市教育局每年将对优秀的学校给予表彰奖励;对不合格的学校取消其集体及校长个人当年度评先评优的资格。考核评价结果将纳入学校领导班子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内容之中。凡当年被考核为不合格的学校,将对学校领导班子进行集体诫免谈话,凡连续三年考核为不合格的学校,将根据具体实际对领导班子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