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人大常委会开展老年人权益保障“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

16.10.2015  12:30

    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10月13日至14日,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组织执法检查组对全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情况进行检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袁进琳带队检查。

    执法检查组先后赴中卫市、青铜峡市、吴忠市、银川市,深入公交公司、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老年人活动中心、敬老院、医院、养老服务中心等地,就各地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完善老年人合法权益保护机制、建设社会养老服务体系、老年人社会救助等方面进行实地检查。执法检查组还召开座谈会,听取自治区民政厅、发改委、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及五市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工作情况的汇报,并征求社会工作者代表、老年人代表、老龄工作者代表的意见建议。

    袁进琳对全区各部门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所取得的成绩给予肯定。他表示,执法检查组将认真整理各方代表提出的意见,形成执法检查报告,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各部门要继续落实好对老年人的各项优待政策,努力营造尊老、敬老、爱老、助老的良好社会氛围。 (记者 姜璐)

责任编辑: 冯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