翼城县国土资源局翼城县永久基本农田划定项目招标公告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翼城县国土资源局委托,就翼城县永久基本农田划定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兹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密封投标。
一、项目名称:翼城县永久基本农田划定项目
二、招标编号:HCLF-2015-105(采)
三、招标内容:翼城县永久基本农田划定项目
1、本此招标共1包:投标人所投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本招标文件所列示内容。
2、范围包括:对翼城县区域内的永久性基本农田进行划定,落实基本农田地块,健全相关图表册,落实保护责任,设立统一标识,建立基本农田数据库等;具体采购范围和内容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翼城县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约44.5万亩
4、项目实施地点:翼城县境内
四、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单位中标后,不得将工作分包、转包、外包;
8、开标时提交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查询记录(出具时间为2015年6月11日之后,内容包含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本项目所需的其它特定条件。
五、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携带的资料:(通过有效年检的)
1、营业执照副本;2、税务登记证副本;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4、须同时具备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土地测绘丙级及以上资质;5、拟派往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需提供土地规划或测绘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6、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7、如委托代理人不是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需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代理人须为本项目经理)8、近三个月纳税凭证、交纳社保金凭证、全体职工工资明细表,三个月份需对应。
以上资料必须提供原件(原件验后归还)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清晰复印件(两套留存),且属于合法有效的。如不能提供,我公司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例规定,有权拒绝任何生产厂家和代理商购买招标文件。(有关本次招标的具体事宜请与项目联系人咨询)
注:以上资质的符合性审定以评标委员会评标结论最终认定为准。
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5年6月12日-2015年6月18日
08:30-11:30,15:00-17:30(公休日除外)
2、地点: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临汾市锣鼓桥东侧滨河东路北延约500米,临汾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三层)
七、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
1、2015年7月2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2、地点: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交易大厅第2开标室开标
(临汾市锣鼓桥东侧滨河东路北延约500米,临汾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三层)
3、送达投标文件时投标人代表须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明证件(身份证原件)(非法定代表人递交投标文件时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一份)
4、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翼城县国土资源局
地址:翼城县红旗街42号
联系人:高先生
电话:0357-4927371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临汾市尧都区解放西路柏松大厦705室
联系人:郭先生
电话:0357-6713331
传真:0357-3388066
邮编:041000
E--mail:[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