翼城县人民检察院办公自动化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翼城县政府采购中心受翼城县人民检察院委托对翼城县人民检察院办公自动化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兹邀请符合本项目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 项目编号 :YZCZ(2015)87号
二、 项目名称: 翼城县人民检察院办公自动化设备采购项目
三、 招标内容:
采购台式电脑15台、商务笔记本25台、照相机5台、彩色激光复印机2台、激光打印一体机10台、专用便携式打印机10台、彩色激光打印一体机4台、数码摄像机5台、执法记录仪10台、行车记录仪10台、多功能扫描仪3台、测谎仪1台、对讲机6台、装订机2台、指纹考勤机2台、固定高清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系统1套、Win2003server1套及服务费。
2、招标范围:采购价、运输费、搬运费、技术服务和售后服务、税收等一切费用。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四、 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违法记录;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
1.获取时间:2015年8月4日至 2015年8月12日(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获取地点:翼城县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一股
2.供应商报名时须携带的资料:
(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副本
(3)投标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投标商认为与本次招标有关的其他资质证件及相关材料
以上资料需提供加盖公章的A4纸复印件两套。
六 、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5年8月28日9:30前(北京时间)。
(注: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或所提交的文件不再受理)
2.投标地点:翼城县政府采购中心
七、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1、开标时间:2015年8月28日9:30(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翼城县政府采购中心
3、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供应商代表携带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投标。
供应商的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的评审认定为准。
八、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翼城县人民检察院
联 系 人:马主任
联系电话:0357-4934306
采购代理机构:翼城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翼城县行政服务监察中心四楼
联 系 人:师先生
联系电话:0357---65530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