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绛县中医院门诊综合楼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变更

10.09.2015  14:50

原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

3.2监理: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本项目总监须具备国家级市政公用专业注册的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现修改为:

3.2监理: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本项目总监须具备国家级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的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招标人:新绛县中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运城市精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运城市河东东街财富大厦A座1102室(市中级法院对面)

联 系 人:张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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