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总局结合部门工作任务增强建议办理实效

25.12.2014  17:54

2014年,质检总局共承办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196件。

质检总局办公厅及时印发通知,对办理程序、办理时限、复文格式、复文内容等作出具体规定。同时,召开局内建议交办会,传达全国人大建议交办会精神,通报质检总局承办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基本情况,提出2014年建议办理工作的具体要求。

根据建议办理工作的时限要求,质检总局在办理过程中始终注重加强对各承办司局办理工作的跟踪和督办,确保建议办理工作在规定时限内顺利完成,要求各承办单位深入开展办理调研,努力提高办理质量。

为加强办理工作实效,质检总局在办理过程中密切与代表的联系,通过走访、调研、座谈、电话访问、电子邮件、信函等多种方式,充分听取代表意见,邀请代表参加办理工作,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办公厅积极组织承办司局与提出建议的代表面对面座谈,先后拜访了马瑞强代表、罗亮权代表、戴天荣代表等,向代表汇报建议办理工作情况,倾听代表对进一步改进质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简仪初)

责任编辑: 王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