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驻太原市财监处“四个结合” 做好医院系统会计监督检查

22.08.2014  19:40

一是检查与调研相结合。对被查单位预算管理、财政资金使用管理、收入支出核算管理、药品设备核算管理和专用基金核算内容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同时,就开展医药体制改革以来,财政对公立医院的补偿投入制度、医院设备等固定资产管理、药品使用环节加成、执行绩效工资和个人收入、医疗救助制度建立和执行等情况进行充分调研,分析医院目前采用各项制度的科学性,剖析现行财政政策的合理性,为完善医药行业政策提供参考。

二是监督和服务相结合。在深入检查的同时,加强与被查单位的沟通协作,努力帮助被查单位改进管理,提出合理可行的管理建议。如针对检查发现该单位设备科使用固定资产管理系统效率低下的问题,专门派出检查组人员指导其利用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切实做到寓服务于监管中,帮促企业改善管理。

三是丰富检查方式和拓展检查深度相结合。采取边查阅边询问的方式,通过查账发现有关情况,询问有疑问的事项,再通过查阅账簿进行问题核实确认,确保检查工作思路清晰、重点突出。从分析会计报表等大处着眼,掌握重点,从原始凭证、明细分类账和电子管理系统入手,据以核实,由表及里,由点到面,拓展检查深度。特别是针对医院服务性收费事项,指定专业检查人员抽取调阅35份病历,检查医院是否严格执行收费标准,是否存在不合理收费情况。

四是协作配合和合理分工相结合。检查组成员在对账簿报表全面了解的情况下,针对被查单位账簿凭证较多的实际,集中力量,有所取舍,按照各自分工,有针对性地查阅凭证资料,查看电子系统核实具体数字。检查组每天反馈检查进度情况、交流检查方法,每周总结发现的问题线索、共同探讨梳理,日议周结,不断加强沟通协作,推进整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