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中小企业局关于印发《山西省小微企业经营者素质和创业能力提升培训方案》的通知
晋企发〔2016〕5号
山西省中小企业局
关于印发《山西省小微企业经营者
素质和创业能力提升培训方案》的通知
各市中小企业局、大同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落实省委王儒林书记“破解人才难题,提升民营经济核心竞争力,对民营企业家进行系统培训”的指示精神,提高中小微企业经营者素质和创业创新能力,培育一批“懂经营、会管理、勇创新、善创业的优秀企业家人才队伍”,实现“三个突破”,推动“六大发展”。依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措施(2013年第1批)》,“实施‘3个1’经营者素质提升工程”的有关规定要求,结合实际,制定了《山西省小微企业经营者素质和创业能力提升培训方案》,请遵照执行。
附件:《山西省小微企业经营者素质和创业能力提升培训方案》
山西省中小企业局
2016年1月14日
附:
山西省小微企业
经营者素质和创业能力提升培训方案
为认真落实省委王儒林书记“破解人才难题,提升民营经济核心竞争力,对民营企业家进行系统培训”的指示精神,提高中小微企业经营者素质和创业创新能力,培育一批“懂经营、会管理、勇创新、善创业的优秀企业家人才队伍”,实现“三个突破”,推动“六大发展”。依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措施(2013年第1批)》,“实施‘3个1’经营者素质提升工程”的有关规定要求,结合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经营者素质提升培训的总体思路是: 坚持“需求问题导向,精准滴灌服务”的培训理念,立足于企业经营管理者的需求、困惑、不足与短板,着眼于企业经营管理者如何适应新形势、新常态、新趋势、新模式和创新发展,着力于企业经营管理者创新思维、引领新常态、运用好政策、采用新模式,创业创新能力的提高。 提升经营者素质能力和企业创新能力,推动我省小微企业突破发展。
二、培训范围和对象
培训要遵循普遍受益受惠的原则,让全省广大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经营管理者参加不同层次的培训。
(一)范围 :全省小型微型企业。小微企业划分标准参照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统计局、发改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 [2011] 300号)执行。
(二)对象: 全省小微企业优秀经营者、有发展潜力的小微企业主和小微企业管理人员。
三、职责分工
1、省财政厅依据培训计划拨付下达培训经费,并负责资金的使用管理。
2、省局制定培训总体方案,明确具体要求,对培训过程实施抽查监督,指导各培训单位严格按照培训方案及要求落实培训任务。
3、100名优秀经营者培训,在省局组织领导监管下,选定有优质教学资源的著名高校具体组织实施。
4、1000名创业能力提升培训,其培训人员按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市中小企业局牵头并负责人员的召集、组织和管理,配合好相应培训单位(机构)的培训工作;其培训单位(机构)按培训方案及要求组织实施培训。
5、10000名管理人员专题培训,各市局按培训方案及要求负责组织落实。
四、资金补助标准
(一)100名小微企业优秀经营者培训,每人每年补助10000元;
(二)1000名小微企业主创业能力提升培训,每人每年补助1800元;
(三)10000名小微企业管理人员专题培训,每人每年补助1200元。
五、培训组织实施
省局根据各市局筛选上报培训机构(单位)情况,择优选定一批具备优质培训服务能力的机构或单位,承担不同层次的培训任务。各承担培训任务的单位,提出当年培训申请及培训方案,报送省局审定后,按方案组织实施。省局对整个培训过程实施抽查监督。
(一)100名小微企业优秀经营者培训,省局选定有优质教学资源的著名高校具体组织实施。举办“山西省优秀小微企业经营者总裁研修班”的集中系统学习。学期13天-15天(不含往返路途),分4-5次上完,每月集中3-4天。
(二)1000名有发展潜力的小微企业主创业能力提升培训,选定具有培训资质的优秀培训机构具体组织实施。在全省主要产业集聚区进行“山西省小微企业经营者创业能力提升研修班”的集中学习培训。学期6天(公共课1天,专业课4天,实践应用课1天)。
(三)10000名小微企业管理人员的专题培训,由各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在各县市区进行集中学习培训。学期4天(公共课1天,专业课2天,实践应用课1天)。
六、培训申报程序与办法
所有培训对象,按下列申报程序逐级选拔上报,省局汇总后择优录取组织参加培训。
(一)100名小微企业优秀经营者培训对象由个人申请,各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根据选拔条件,组织推荐,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后报省局。
(二)1000名小微企业主创业能力提升培训对象,由各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根据选拔条件,组织推荐,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后报省局备案。
(三)10000名小微企业管理人员进行专题培训,各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上报培训计划和方案,省局备案后,组织实施。
(四)省局将培训单位(机构)及培训人数确定后,向省财政厅报送具体培训计划,省财政厅根据培训计划下达培训经费。
七、培训时间安排
“3个1”学习培训分别于4月下旬开始,9月底前结束。
八、培训要求
(一)加强领导、严密组织
充分认识人才培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切实把人才培训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确保人数、时间、内容、效果落实。
(二)需求导向、科学施教
广泛征求意见,遵循需求导向原则,公共理论、专业知识和实践应用相结合,注重内容配置和师资力量的配备,科学安排、科学施教,提高培训质量。
(三)严格要求、强化监管
培训前,实行培训方案备案制度,并严格按照培训方案进行培训;培训中,实行培训效果抽查制度;培训后,实行抽查验收制度。建立师资库,从中择优抽选相关领域的知名专家组织授课,确保培训工作任务的完成。同时, 主动请求本级纪检监察部门对培训过程实施监督。
(四)学用结合、注重实效
强化培训效果延伸,注重第二、第三课堂实践应用,拓展延伸培训效果。要 注重总结宣传,发挥示范引导作用;注重方法创新,以新颖灵活的方式促进培训效果的提高。要 通过互联、互访、互助,扶弱固强,协作配合,拓展新领域及商业圈,推动小微企业突破发展。
(五) 考核验收、严格程序
1、培训结束后,根据考评结果(由各市组织考评,结果上报省局),学员对授课老师综合评价较低的,将不再安排其以后的授课。
2、组织培训未按有关规定要求执行的,视为不合格。对培训任务不合格的单位,下年度取消其培训资格。
3、严格培训程序,建立培训机构信息库,择优选择教学、组织、师资等综合能力强的机构承担培训任务并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方可按规定要求承担其培训任务。
公开类型:公开
山西省中小企业局 2016年1月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