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中小企业局关于下达2014年小微企业经营者素质和创业能力提升培训计划的通知
晋企发[2014]122号
山西省中小企业局
关于下达2014年小微企业
经营者素质和创业能力提升培训计划的通知
各市中小企业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袁纯清书记提出的“以提高企业管理者素质为核心,加强对中小微企业管理人员的培训力度,培育造就一大批具有战略眼光、开拓精神、懂经营、会管理、善创业的企业家人才队伍”的指示精神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措施(2013第1批)》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近期开展实施小微企业经营者素质和创业能力提升工程。现将2014年全省培训计划下达你们,请按照相关规定及要求抓好落实。
一、培训指标分配
(一)1000名有发展潜力的小微企业主创业能力提升培训计划及指标分配(见附件1);
(二)10000名小微企业管理人员专题培训计划(见附件2)。
二、培训组织实施
省局对整个培训过程实施领导监管并考评。
(一)1000名有发展潜力的小微企业主创业能力提升培训,由山西省中小企业维权服务中心、山西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山西省中小企业监测鉴定中心和山西省中小企业融资促进会具体组织实施,按相关规定及要求于10月底前完成培训任务。
(二)10000名小微企业管理人员专题培训由各市中小企业局具体组织实施。按相关规定及要求于10月底前完成培训任务。
三、培训学员及所在企业的条件
(一)推荐企业条件
必须是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通知》所规定的小微企业。企业符合国家、省产业政策,成长性好,竞争力强,经济效益好,税收贡献大,管理用工规范,具有社会责任,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行业领先企业。重点是科技型小微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小升规”企业培育对象、现代服务业等新兴企业。其主要经济指标(年产值、利润、税收等)增幅较大、发展速度较快的企业。
(二)推荐学员条件
各市选拔推荐的学员应为在省内注册、成立2年以上小微企业的董事长(总经理),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上,55周岁以下。
小微企业董事长(总经理)符合以下条件者,可优先推荐参加培训:
1、省、市、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
2、获得国家、省级表彰的;
3、有突出贡献的;
4、创新创业、管理、科技等方面成就突出的;
5、行业领军人才的等。
四、培训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充分认识人才培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切实把人才培训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二)精心组织、科学安排
认真做好组织工作,广泛征求意见,公共理论、专业知识和实践应用相结合,注重内容配置和师资力量的配备,切实做到安排科学、内容丰富、形式多样。
( 三)加强管理、确保落实
培训前,实行培训方案报批制度,严格按照培训方案实施培训;培训中,实行培训过程跟踪督查管理制度;培训后,实行考核验收制度;建立师资库,从中择优抽选相关领域的知名专家组织授课,确保时间、人员、内容、效果落实。
(四)学用结合、注重实效
强化培训效果延伸,促进企业间强强联合,扶弱固强,协作配合,创新发展,拓展新领域及商业圈,推动小微企业又好又快发展。
五、验收考核
1、培训结束后,根据考评结果,学员对授课老师综合评价较低的,将不再安排其以后的授课。
2、组织培训未按有关规定要求执行的,视为不合格。对培训任务不合格的单位,下年度取消其培训资格。
附件:1、1000名小微企业主创业能力提升培训计划及指标分配
山西省中小企业局
2014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