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各市局积极组织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24.08.2016  18:40

  为全面贯彻中央从严治党要求,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一步强化党员领导干部党性意识和责任意识,山西各市局积极组织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太原局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全局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并结合实际提出具体要求。会议指出,《条例》以党章为根本遵循,进一步丰富了党内制度体系,为更好地推进党的建设提供了重要的制度遵循和纪律保证,对于规范和强化党的问责工作,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保障作用具有重大意义。会议要求,市局要高度重视,切实把《条例》学习好、宣传好、执行好:一是要深刻领会学习贯彻《条例》的重要意义,要充分认识到,权利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全局党员干部要履好职尽好责,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转化为踏实工作的实际行动;二是要精心组织实施,认真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要把学习《条例》与学习党章、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等结合起来,将其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学深悟头、融汇贯通,做到知责明责、履责尽责,切实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三是市局党组要扛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加大问责力度,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力的,都要严肃问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真正让铁规发力、利器生威。 

  大同局召开《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专题学习会议,由党支部书记带领大家对13条1900余字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逐条逐句学习,对问责的依据与原则、主体与对象、内容与情形、方式与方法等进行了重点解读。大家结合工作实际,对问责条例进行了交流讨论。大家一致认为,《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又一利器,是推动作风转变,体现责任担当,推动工作开展的一项重要制度,必将开拓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境界。下一步,大同局将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加强对《条例》的学习和宣传贯彻,号召全局党员干部树立“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的意识,以担当的行动、务实的作风推进邮政管理工作的开展。 

  长治局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并提出严格要求:一是认真学习,把握内涵。把《条例》列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内容,深刻把握其精髓,切实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二是领导带头,率先垂范。班子成员要带好头,先学一步,并落实好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切实把管党治党责任担当起来,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到实处。三是以知促形,抓好落实。把学习《问责条例》和工作相结合,把学习成果化作自觉行动和实际成效,坚持依法履职,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不断推进邮政业创新发展取得新成效。 

  晋城局召开专题会议,对《条例》进行了全文学习,并对全局党员干部提出具体要求,一是要将《条例》作为“两学一做”的一项重要内容,加强学习,深刻理解其精神实质,准确把握其具体要求,切实把《条例》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器”。二是要密切联系实际,把自己摆进去,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示范带动,敢于较真碰硬,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三是要把对《条例》的学习与当前的工作结合起来,围绕年初制定的各项目标任务,进一步严明规矩纪律,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推动邮政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忻州局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并明确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要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学习讨论,一是要把学习《条例》和党规党纪结合起来,牢记使命、勇于担当,努力形成学条例、用条例的浓厚氛围。二是严格落实“一岗双责”。领导班子成员带头执行制度规定,认真抓好分管科室的作风建设,第一时间掌握干部职工的最新思想动态、工作状态和作风状况。忻州局表示,将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全面推进从严治党,维护好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真正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进一步唤醒党员干部对职责的敬畏之心,严格落实党建主体责任,不断推进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 

  晋中局召开专题会议,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会议指出,《条例》的出台是党中央着眼党的建设,对领导干部提出的政治要求,让有责必问、问责不严成为常态,体现了权责利的相对性,更凸显了权责利的一致性,促使党员干部将纪律挺在前面,将责任担在肩上,把工作抓在手上,做到在党忧党,为党、为民尽责,发挥好党员领导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会议要求:《条例》是深入推进从严管党治党的有力举措,党员领导干部一方面要对照《条例》,找准责任边界,知道“什么不能做”“什么必须做”。另一方面要履职尽责,身体力行,忠诚干净,勇于担当,守住底线,不超越“禁区”。 

  临汾局组织全体党员开展《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学习教育活动,并要求全体党员深刻领会中央意图和要求,准确理解《条例》出台的历史背景、重要意义和深刻内涵,不断提升认识,增强自律;各级党组织要强化主体责任,领导干部充分发挥带头作用、表率作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纪检部门要强化监督责任,聚焦主业、强化监督,挺纪在前,着力深化廉洁机关建设。 

  运城局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强化有责必问、问责必严意识。要求市局全体党员干部:一是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问责条例”精神。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推进问责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二是要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切实将反腐倡廉落到实处;三是要加大问责工作力度,纪检组要敢于较真碰硬,挺纪在前,做到失责必问、问责必严,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四是要把《条例》学习与“两学一做”、党建工作、重点工作责任落实结合好,通过深入学习《条例》,唤醒党员的责任意识,激发党员的担当精神,推进市局党风廉政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氛围。 

  吕梁局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会议认为,加强党内问责工作是实现党的历史使命的重要保障,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要求,是解决管党治党突出问题的现实需要。《条例》对以党章为根本遵循,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突出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体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理论和实践创新成果,是全面从严治党重要的制度遵循,对实现党的历史使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会议要求,全局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条例》出台的目的和意义,深刻把握本质要义,牢记职责,切实规范自身行为,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尤其是纪检干部要学深悟透、吃透精神、把握更准,保证执行到位,避免出现偏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