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合拳直击“老赖”痛点

19.01.2016  11:07

 

 

焦占伟 穆沛华

 

  “执行难,难执行”,作为法院“六难”之一的执行难题,一直困扰着人民群众与法院干警。面对日益繁重的执行工作任务和案多人少的现状,去年以来,文水县法院以信息化建设为主导,以强制执行措施为辅助,建立健全执行威慑机制,加大打击“老赖”行为。截至目前,共执结案件271件,标的总额200多万元,最大限度地保障了当事人的胜诉权益,进一步提升了群众的满意度。

一键查询显威力

“您所申请的案件已受理,案号为(2015)文执字第××号,您的承办法官是李××,联系电话0358××××,您可向我院继续提交被执行人财产线索。”2015年4月15日,刘先生收到承办法官发来的短信,这让他吃下了定心丸。“执行不容易,执行法官更不容易!不管这个案子的执行结果如何,我都服气!”

  “充分发挥执行工作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的作用,加大执行工作力度。”文水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永胜的要求掷地有声。

去年以来,文水县法院抓好“全国法院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建设,通过该平台,可以查询被执行人在本县五大银行的开户情况、余额信息、冻结状况等账户信息,并初步实现直接扣划,有效解决了被执行人难寻、被执行财产难找等问题。同时,完善执行信息录入,将案件当事人情况、被执行财产信息、执行过程中形成的法律文书、执行中止情况和理由、结案信息、执行异议信息以及变更、追加被执行人的听证信息等完整录入信息查询系统。通过信息查询平台,公众不管在哪儿都能一键查询到任何失信被执行人信息。

精准发力攻难案

“为确保专项执行活动有序开展,我们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把摸清案件底数作为活动的基础环节,逐一研究,逐一制订执行方案。”文水县法院执行局局长李建武说道。

任某等六人与闫某、侯某因人身损害赔偿一案诉至法院。判决生效后,闫某、侯某拒不履行,任某等六人向文水县法院申请执行。

执行法官经多方打听,得知闫某曾向孟某购买过一套楼房,但房产信息未作变更。几经周折找到孟某后,执行法官向其讲明利害,最后孟某承认在2012年将自己的房屋卖给闫某,房款已付清并完成了交付。执行局法官又到小区物业处查询了近两年的物业费用等信息,多项证据证明此房屋为闫某所有。

2015年1月5日凌晨,由张昌彪等5名干警组成的攻坚小组驱车赶往闫某的住处进行蹲守,闫某被拘传回文水县法院后,在充分的证据面前,他终于承认此房屋为自己所有,并先行交付了3万元,与申请人达成了分期履行协议。

对人身损害赔偿、农民工工资、赡养、抚养等涉民生类执行案件,文水县法院加大对搜查、拘传、拘留等强制措施的适用,共组织实施“凌晨行动”3次,行程400多公里,执结了29件“骨头案”。执行和解破僵局

2015年9月2日,被执行人张某与严某当着文水县法院执行法官的面达成和解协议,张某表示立即将4.3亩耕地返还严某。

张某与严某土地承包合同纠纷一案中,文水县法院执行局向张某下达执行通知书等相关手续后,张某的妻子两次来到执行局提出张某曾替严某偿还过3000元债务,现在只说要地,心里想不通。为了彻底化解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矛盾,执行法官找到严某向其核实借款事宜,严某承认有此事,但同时提出自2002年起就将4.3亩土地交由被执行人耕种,且从未收过土地承包费。综合分析,执行法官提出将3000元借款同12年的土地承包费用相抵的调解方案,遭到了张某的拒绝。

2015年9月2日凌晨,执行法官接到申请执行人严某的电话,称张某在涉案的耕地内取土。为避免涉案土地遭到破坏,也防止双方当事人激化冲突,执行干警迅速来到南庄镇汾曲村,结合张某曾是严某父亲的徒弟,从“人情”方面进行突破,深入做双方的思想工作,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文水县法院积极促进相邻权纠纷等人身性较强的案件执行和解,巧妙破解执行僵局。去年一年,该院共执行和解结案49件。

阳光之下晒“老赖”

“求你们别在公众场所曝光了,我马上就履行义务。”这是文水县一名“老赖”到执行局向法官求情的一幕。

近年来,文水县法院在扎实固化被执行人名单库的基础上,不断完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曝光制度,不仅广泛在公交移动电视、官方微信上公布相关信息,还与公安机关、新闻媒体等实时联动,对失信被执行人的融资信贷、市场准入、乘坐飞机、搭乘列车软卧等资格进行限制,让“老赖”寸步难行,保障了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

2015年,该院通过最高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官方微信平台共向社会公布了52条失信被执行人信息。

亮剑执行护法威

 

规避执行是长期困扰法院执行工作的难题,严重干扰、损害了司法权威和法律尊严。为此,文水县法院加大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行为的打击力度,有效破解执行难题,吕某与田某因同居纠纷诉至文水县法院,法院判定双方共同生活期间所购买的一套楼房归田某所有。后吕某不服,上诉至吕梁市中院,中院维持原判。判决生效后吕某拒不交付房屋,田某遂于2012年7月申请文水县法院强制执行,该院于同年9月5日将执行通知书送达吕某,但吕某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后又多次督促其腾房并两次决定对其进行司法拘留,但截至案发,吕某仍拒绝执行该判决。文水县法院以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案件审理期间,被告人吕某将房屋及钥匙交付申请执行人田某,取得了申请执行人的谅解。经法院审理,最终以被告人吕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去年以来,文水县法院按照吕梁中院部署,开展了一系列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拘留16人,移送追究刑事责任1人,移送公安机关请求协助查找23人。

责任编辑:武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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