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党纪政纪处分决定执行程序实施办法》出台

10.06.2014  20:33

强化执纪监督  维护纪律刚性

——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台《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党纪政纪处分决定执行程序实施办法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及省纪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进一步推进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党纪政纪处分决定执行工作的规范化、程序化,提高工作效能,确保执纪到位,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近期出台了《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纪政纪处分决定执行程序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中明确了制定的依据、执行的原则、执行的时限、相关机构的职责和责任追究内容,特别是相对理顺了党纪政纪执行程序,体现了简明、易行和可操作性。
  一是《办法》中明确了党纪政纪处分决定执行程序的相关内容,要在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框架内进行,做到执纪有据。二是要坚持公开、及时、全面、准确的原则。公开就是要强化透明度,保障干部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及时就是要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特别是受处分人所在单位要及时按处分决定的要求执行相关处分内容,不拖延、不中断。全面就是要凡是与处分决定相关的内容都要执行,防止避重就轻和避实就虚。准确就是指处分决定执行的相关机构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去执行,不扩大、不缩小,不走样、不变调,经得起检验。三是《办法》着重解决三个方面的问题。即各级党政机关的领导责任问题、执行机关(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责任问题和操作层面上的不规范问题。只有明确各自的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才能防止执行过程中的不作为、缓作为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