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市政管理处长治市市政管理处交通信号设备采购项目谈判公告
长治市市政管理处交通信号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山西三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长治市市政管理处的委托,现就长治市市政管理处交通信号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欢迎各潜在投标人前来参与谈判。
一、项目编号:SMCG-150705
二、项目名称:长治市市政管理处交通信号设备采购项目
三、招标内容:
1、采购内容:交通信号灯、信号灯杆、信号机等。所投报的内容须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2、采购范围及标段划分: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等;所投报的货物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本次招标共一个标包。
3、预算金额:206000元;
4、供货时间:30日历天。供货地点:业主指定地点;
四、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提供近期(报价截止日前60天内有效)人民检察院提供的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现场提供原件以供评委审查);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具有相关经营范围的经销商;
3、具有“公安厅核发的安全技术防范从业单位资质证”和“计算机系统集成企业证书”;
4、提供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出具的有效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供应商购买谈判文件须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为准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3、计算机系统集成企业证书、厂家授权委托书(经销商提供);
4、安全技术防范从业单位资质证、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5、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六、谈判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15年7月10日至2015年7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5时至18:00时;
2、获取地点:山西三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治市英雄中路383号);
3、谈判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七、谈判时间及地点
1、谈判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山西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治市市政管理处
地址:长治市太行西街36号
联系人:王晋
电话:0355-5829645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三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治市英雄中路383号
联系人:李淑平
电话:0355-2031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