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4年度乙丙级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核定及换证审核意见的公示(第550号)
晋建规函〔2014〕550号
按照《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14年度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核定及换证工作的通知》安排,我厅对山西省建筑设计研究院等29家乙级城乡规划编制单位、清徐县城乡勘测规划设计所等35家丙级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核定及换证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核,现将审核意见予以公示( www.sxjs.gov.cn ),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从2014年6月30日至2014年7月11日。
依据《城乡规划法》、《行政许可法》和《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2014年度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核定及换证工作的通知》、《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14年度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核定及换证工作的通知》,对审核通过或经申诉后达到要求的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经住房城乡建设部确认后换发新的资质证书;对审核未通过或经申诉、复审后仍未达到条件的编制单位,在2015年6月30日前完成整改。经整改达到要求的编制单位,经住房城乡建设部确认后,换发新的资质证书;经整改仍未达到要求的编制单位,将降低资质等级或吊销资质证书。对没有报送资质核定及换证申报材料的,将吊销资质证书。对核定及换证期间资质证书到期、且属于整改范围的,将原资质证书延期至2015年6月30日。延期期满后的资质证书按照前述整改的规定办理。
有关单位或个人如对审核意见有异议,可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城乡规划处反映,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号。
凡对审核意见不清楚或不理解的,可在公示期间电话咨询。如有书面申诉、但不涉及有关附件原件审核的、可直接将申诉材料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城乡规划处;如书面申诉材料涉及补充有关附件的,须先经所在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后,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乡规划处。
联 系 人:王银仙 0351-3580082
通讯地址:太原市建设北路85号
邮政编号:030013
附件: 1.2014年度山西省乙级规划编制资质评审意见汇总表
2.2014年度山西省丙级规划编制资质评审意见汇总表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4年6月30日
来源:厅规划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