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一新列席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

26.07.2014  18:27

  7月25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在圆满完成各项议程后,会议闭幕。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袁纯清主持会议并向通过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会议应出席常委会组成人员64人,出席55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表决通过了 《山西省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关于批准2013年省本级财政决算的决议、关于代表出缺情况和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的报告和人事任免名单。
  袁纯清在主持会议时说,会议通过的《山西省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对加强电力设施保护,维护用电秩序,保障电力安全运行,提供了法律保障。全省各级人民政府要抓好条例的贯彻实施,着力提高电力设施保护水平,为我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可靠的电力供应和保障。
  袁纯清指出,会议批准了2013年省本级财政决算的决议。省人大常委会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加强人大预算决算审查监督的要求,总结近年来开展预算监督的有益做法,探索符合实际、行之有效的预算监督新机制新形式,不断增强人大审查监督预算决算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把人民的钱袋子管好、用好。
  袁纯清说,会议审议了关于检查农产品质量安全“一法一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检查山西省信访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充分肯定执法检查组的工作,普遍赞成执法检查报告。执法检查是监督法和我省实施办法明确规定的人大开展监督工作的重要形式,在保障法律有效实施、推进依法治省方面具有重要作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要进一步完善执法检查的组织方式和检查形式,增强权威性、针对性和实效性,更好地推动法律宣传普及和贯彻落实。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政文、牛仁亮、周然、安焕晓、张茂才、田喜荣,秘书长李仁和出席会议。
  副省长王一新、省法院院长左世忠、省检察院检察长杨司及部分全国和省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记者 刘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