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举行分组审议
27日至28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分组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龙岩市2014年1至7月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预算执行情况,龙岩市四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龙岩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草案)》的议案的说明等有关报告。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饶作勋参加审议。
就市人民政府关于龙岩市2015年1~7月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以及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认为,计划、预算执行情况总体上是好的,全市经济运行稳中有进、稳中有升,主要指标符合预期,发展质量稳步提升,民生保障扎实有力;有效落实财政政策,发挥财政作用,财政运行止跌回升,财政支出进度加快,重点支出得到保障,较好地服务了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大家同时指出,当前宏观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需要付出更多努力。希望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按照“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总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增强责任意识、机遇意识、实干意识和担当意识,抢抓中央支持福建、支持闽西老区加快发展的重大机遇,发挥“新古田会议”后续效应,认真对照年初确定的目标,强化对策措施,攻坚克难,积极有为,扎实做好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确保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
就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闽西老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行动计划》实施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认为,一年多来,全市上下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决策部署,扎实推进行动计划。建议市政府和职能部门要抢抓发展新机遇,加快2014~2018年行动计划重大项目建设,积极创造条件,促进项目开工一批、竣工一批。
就市政府关于社区矫正工作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认为,社区矫正是一项崭新的司法制度,实施好这一制度,对于维护全市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希望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坚持完善制度机制,注重夯实基层基础,提升改造效果,让社区服刑人员顺利回归社会,更好地融入社会。
就《气象法》执法检查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认为,气象事业是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的基础性公益事业,其发展水平的高低是国家现代化水平的重要标志之一。希望市政府和相关部门要认真贯彻实施气象法,依法提高气象灾害防御保障能力建设、依法进行气候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依法保护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依法加强气象防灾减灾和服务体系建设,保障农业增产、农民增收。
就《龙岩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草案)》,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认为,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重大决策部署,是立法体制的重大改革,是适应“四个全面”重大战略布局的重要举措。制定地方性法规,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有利于解决我市实际问题,对于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建设法治龙岩,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有着重要意义。
就市人大常委会关于龙岩中心城市交通规划建设情况的视察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希望市政府及职能部门按视察报告提出的意见建议,加快研究落实。
常委会组成人员还审议了其他事项。
责任编辑: 夏红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