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城县种子站以“备案”促管理 杜绝“不合格”种子流入
13.04.2015 18:55
本文来源: 农业厅
黎城县农业种子站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国、全省农资打假专项电视电话会议的安排部署,强抓全县种子管理工作,为农业生产安全保驾护航。通过抓种子“备案”、前移管理“窗口”、杜绝“不合格”种子流入黎城市场。
全县种子经营户在“备案”时,需提供种子的三方面主要情况:一是购销合同。种子经营者购进种子时应当与具备种子经营许可证的种子企业签订购销合同。二是供种企业的营业执照、种子生产许可证、种子经营许可证、品种审定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企业鲜章。以保证种子企业合格、品种推广区域合格。三是购货凭证和进销货台账。一旦种子出现问题,可有效追溯;以确保种子质量,保护农业生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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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 农业厅
13.04.2015 18: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