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调研组在临汾市调研

04.08.2014  12:02

    临汾新闻网讯(记者 李辉张浩)7月29日至31日,以省人大常委会农工委副主任祁玉林为组长的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调研组,就《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修订工作,深入到霍州市、永和县、襄汾县等6个县(市、区)进行调研,广泛征询了水利、财政、发改等13个市直部门关于《办法》修订的意见和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原学义陪同调研并出席座谈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修订后于2011年3月1日开始施行,省人大常委会随即启动了《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的修订工作,并将其纳入2014年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此次修订在《保护法》基础上更加强调《办法》的操作性,调研组在调研中就检测监督机构的完善、资金渠道、预防和控制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查了解。

    祁玉林强调,《办法》将结合我省特点,着眼于解决好怎么办的问题,进一步加大水土保持预防治理、配套资金支持、检测监管力度,尤其要从法律和经济方面加大对造成水土流失行为的处罚,确保全省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责任编辑: 马冬潇